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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镇江法院力推院庭长办案
  • 发布时间:2014-04-01 00:00

 

    3月28日下午,随着法槌敲响,在庄严的一号法庭,由镇江中级法院院长茅仲华担任审判长的一起故意杀人案镇江公开开庭审理,拉开了镇江两级法院院庭长办案制度落实的序幕。

  2013年,镇江全市法院受理案件59304件,同比上升7.97%。今年1至3月,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已达到14299件。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早在年初,镇江中院就对院、庭长办案工作作出了规定:院、庭长除参与合议庭指导审理案件外,还要直接承办一定数量的案件,一把手院长不少于3件,副院长、审委会委员不少于5件,庭长不少于12件。

  镇江中院审管办主任朱卫芳介绍说,院庭长参与办案,由原来的听取汇报转变为直接深入一线,密切了与一线办案法官的直接联系,同时院庭长通过选择典型案件开好示范庭,也加强对其他审判人员的业务技能教育,提高其驾驭庭审的能力。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目前全市基层法院也纷纷推出院、庭长办案制度。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4年4月1日  环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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