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是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冲突对抗较为激烈的纠纷类型。2010年10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建立“医患巡回法庭”,进驻镇江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三年多来,共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03件,协助调解29件。与巡回法庭设立前相比,医患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的比例下降近70%。
该院每周2次由法官至调解中心现场办公,即时为群众提供诉前法律咨询、协助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从机制运行的实际看,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改善了医患关系,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专业调解人员力量不足。目前,镇江市医调中心的调解员主要由镇江市司法局下设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选派,存在主体单一,知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尤其是既懂医学知识又熟悉法律的人员少之又少。
专家候选库人员不能满足需要。大量的纠纷需要医学专家出面直接与患者沟通,客观、无偏见的专家意见是解决争议的关键。但由于纠纷类型多,需要出场的专家大多忙碌于医疗一线,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调解效果。
启动过程烦琐,程序不尽合理。启动流程分为申请、受理、专家会审、根据专家意见分析确定方案、协调、形成初步意见等,启动流程过多给患者造成不便。
专家意见的公正性容易引起患者的合理怀疑。出具专家意见的人员基本是镇江两大医疗集团的医学权威,与发生争议的医方利益联系不能完全排除,患方怀疑其结论的客观公正性。
沟通方式不完善,不利于重建医患信任关系。在协商和调解过程中,医方的直接责任人员往往采取回避方式,一般不面对面与患者沟通,而失去双方重建信任的机会,降低了调解成功率。
对此,润州法院建议:
简化启动程序。对于适合调解的医患纠纷,在法院未立案受理之前,可以由法院告知当事人其享有向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权利。既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申请。简易纠纷可以由一名调解员主持。
规范调解流程。调解中心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自行挑选2-5名调解员参加调解,一般应在一个月内调结。对达成的调解协议,由巡回法庭进行司法确认。
加强专业力量配备。医患纠纷的调解员既要熟悉医患纠纷中所涉及的相关医疗专业知识,也要具有相应的法律基础和常识。可面向社会征选知医懂法的人员,建立人才库。
建立医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完善医患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医患纠纷趋势与成因分析,提出防范建议,强化诉调对接合力。
建立网络平台,促进公开公正。依托计算机网络,推进医疗信息公开。医调中心可建立相应的网站,为社会公众了解医学知识、法律规定提供方便。并收集类型化案例,为公众浏览提供查询方便。
规范司法确认工作。建立引导机制,优化确认流程,采取书面审查与协助调解结合的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医患纠纷的化解工作。
来源:新华网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