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江某商贸公司将955.768万元一次性打入润州法院专项账户,标志着该院在淘宝网上首次网络变卖财产取得成功。涉拍房产起拍价为1005.768万元,保证金50万元,该商贸公司于6月13日上午10时一次出价竞得。据了解,这是我市第二宗成交价超千万元的网络拍卖案例,网络变卖成交为买受人节约佣金费用10万元。
涉拍房产原为沈某、丁某夫妻经营的火锅店,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沈某、丁某夫妻以经营需要周转为由,先后多次向郑某借款共计210万元。后沈某、丁某未能及时归还借款。郑某诉至润州法院。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对沈某、丁某所有的位于镇江市解放路某号二层房产(建筑面积843.53平方米)进行了诉讼保全。2013年3月,法院判决沈某、丁某归还郑某借款210万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沈某、丁某未履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因该房产位于镇江市解放路繁华地段,房产面积大,价位较高,经过3次传统拍卖未能成交。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启动变卖程序。在法定的60天期限内对变卖设置了三个阶段,争取较多的成交几率。另外,针对潜在的竞买人,该院一方面选择发行量大的媒体刊登变卖公告,另一方面通过执行人员的口口相传,做好宣传工作,尽可能扩大影响范围。在变卖开始前,网络已经有人报名准备竞价。
6月12日10时变卖开始后,报名人虽然没有立即出价,但是执行人员认为成功的可能性较大。经过24小时的竞价,最终有人出价竞得该财产。该财产的处置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竞价结束后,网拍操作人员积极联系竞买人,提醒本月20日为余款付款时间,并通过淘宝客服提醒竞买人付款时间以网络公告和竞买须知为准。
据执行法官居有祥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财产三次拍卖不成,申请人又不接受以物抵债的,不动产转入变卖程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格为变卖价格,变卖程序的网络拍卖与通常的网拍不一样的是,一人应价即可成功。
记者了解到,由于沈某、丁某夫妻经营火锅店期间,将房产抵押给银行,并四处举债,除郑某外,还向多人借款。该1005.768万元拍卖款到位后,银行将优先享有抵押权,剩余款项将由郑某和其他多位债权人根据债权比例分配。
来源:《镇江日报》2014年6月27日6版方圆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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