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手机报:镇江京口法院积极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
近日,京口法院院长张子敏亲自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经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和采取相应措施,促成双方自行和解,被害方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出具了谅解书。经合议庭合议后,张院长对此案进行了当庭宣判。今年以来,京口法院依托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审判模式,积极推行院、庭长办案制。上半年,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共办理各类案件155件,较去年同期上升70%。
来源:新华手机报201407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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