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ISO质量管理体系”已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该体系是“为了证实组织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法院作为司法行为的实施者,其生产出来的“产品”——裁判,同样可以视为一种公共服务产品。
丹徒法院认识到在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日趋多元的今天,具有品质保证的“司法产品”方能赢得广大“消费者”的接受与认同,因而在法院日常工作管理中,制定流程规范,统一具体标准,形成了一套适用于法院工作的“ISO质量管理体系”。
“生产”:全流程规范监控
丹徒法院立足审判工作的整个流程,切实强化审判工作的过程化及节点控制,制订出台了《丹徒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揽子管理办法》,将立案事项全部细化,提高了立案工作的可操作性;重新修订《丹徒法院诉讼指南》;将系统随机分案定为“铁规”,执行“案件调整三级批准制度”,即审判长、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逐级审批,月末将当月调整的案件承办人变动情况及调整理由上网公布,杜绝了暗箱操作,堵住了司法腐败的源头。制订了《丹徒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实施意见》,针对规范庭审程序,丹徒法院首创“庭审截屏督察制度”,即对网络庭审动态视频进行截图,不规范之处予以标注,每日上网公布,直观反映庭审质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成品”:多维度质检把关
丹徒法院通过推行“裁判文书立体检查规范”,真正保证法律文书高质量、零瑕疵:纵向三级查,即承办人、庭长、分管院长层层过滤检查;横向三步查,即本部门自查,业务部门互查,审监庭评查。定期对优秀文书与瑕疵文书进行点评,评查结果每月通报,并与部门、个人评先评优及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奖优罚劣,以此倒逼案件质量有效提升。2013年以来,全院共有6篇法律文书获省、市级表彰。
“售后”:高质量保障实现
“没有兑现的裁判结果,到头来只是一纸空文。”丹徒法院实行“执行两权”分离运行模式,把化解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司法为民的重点,确立了信访接待长效机制,成效明显,涉诉信访量同比下降63%,做到了信访“三无”,即无矛盾激化事件、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实行“1人1日信访接待制”,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院领导或庭长全天候接待信访人,并及时将办理进度告知信访人,2013年以来共接访402人次,办结信访案件78起;实行“四级接访制度”,即对信访案件分类梳理,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由案件原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一把手”院长负责处理涉诉信访。对于难啃的信访骨头案,信访人可提前来院进行预约,由院长亲自接访。
2013年以来,通过四级接访共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次,化解疑难信访案件数十起。
来源:《镇江日报》2014年7月11日第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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