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泰州取经京口保险调解经验
本报讯 7月23日上午,泰州中院民二庭、海陵区法院民三庭以及泰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员就“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调解工作室”运行的成功经验前往镇江京口法院调研取经。
据了解,今年年初,京口法院民二庭在案件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对如何运用社会力量形成化解矛盾合力的课题,经庭务会讨论确立了引入第三方介入诉讼的思路。在中院对口庭的支持下,“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调解工作室”挂牌成立。由镇江市保险行业协会推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聘请的专职调解员派驻京口法院民二庭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专业审判组。经四个月的运行,初步形成了人员、机制、赔偿标准的对接。进入调解工作室的85件案件,调解63件,调解成功率达74.12%,达成调解协议标的额300余万元,调解自动履行率100%,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减少近20天。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4年7月29日 江苏法苑 A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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