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欠款1000多万,此外还有8家失信企业
本报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人民网联合推出“失信被执行人排行榜”(http://legal.people.com.cn/sxphb/),登录该排行榜,既可以查询全国自然人和法人“老赖”的失信排行,也可以查询各省份及各地级市内的排行情况,还可以按失信金额、失信时间、失信次数等多个维度进行排序。同时,“老赖”是被哪个法院立案的,具体失信行为是什么等信息也可以被查到。记者昨天登录此排行榜查询发现,我市共有100名自然人“老赖”上榜,此外还有8家失信企业入列。
排行榜根据“老赖”欠账金额,排出了江苏13个省辖市的前100名,其中前75位有具体金额,后25位金额未知。
镇江地区自然人“老赖”中,失信金额最多的为44岁的陈俊,共10349956元,执行法院为丹阳法院;除未知金额外,失信金额最少的为38岁的胡传国,共2525元,执行法院为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镇江地区失信金额最多的企业为镇江国亨机床有限公司,共230万元,执行法院为润州法院。而在曝光“老赖”的法院中,曝光最多的是丹阳法院,共有22个;其次是开发区法院,数量有21个。
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公开“老赖”信息,将有助于社会公众及时知悉、识别生活中的“老赖”,谨慎作出交易选择,同时也将更加有力地促使“老赖”积极履行他们应尽的义务,进一步推动执行难问题的化解。据悉,目前上榜的“老赖”,只是由各地方法院公布而进入该名单的,并不意味着一定是镇江人或镇江企业。
(肖禾 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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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9种消费行为被禁止
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凡是纳入“老赖”排行榜的自然人和单位法人,面临各种禁令,其中限制高消费令中就禁止9种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来源:京江晚报2014年7月31日第010版:A8 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