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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在共建互动中推进法律拥军
  • 发布时间:2014-08-07 00:00

 

   “司法拥军零距离,军地共建促和谐”,法院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律拥军工作的新载体、新模式、新内容,维军权、解军难、稳军心,将涉军维权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立足审判,快速维权,全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涉军维权案件虽然数量不多,但政治敏感性强,社会影响较大,处理稍有不慎,轻则影响官兵安心服役,重则对国防安全和军队战斗力造成不利影响。如何在坚持依法维权、平等保护原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涉军维权案件的特殊性,妥善审理好每一起涉军维权案件,是法院提升法律拥军、涉军维权能力和效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要畅通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建立“军人军属专用”立案窗口,专人办理涉军维权案件立案工作,涉军案件登记表及卷宗材料加盖“涉军”印章,并使用专用卷宗袋,涉军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结案全程加强部门间沟通衔接、联动配合。另一方面,要加强涉军案件审理。成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合议庭,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熟悉军队情况的审判人员,集中优势审判力量,对涉军案件进行审理;对涉军纠纷比较集中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尽可能地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优化案件处理效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逐步完善涉军案件联合调处和回访机制,健全涉军维权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与部队领导和政治部门在涉军案件调处、法律释明、判后回访答疑等过程中的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做好涉案官兵的思想工作,促使涉军案件妥善化解。

  二、与法伴行,法进军营,深入开展法官志愿者活动

  不断创新和丰富法律拥军工作形式和内容,在部队建立“法律拥军工作站”,选派优秀法官组建“法律拥军宣讲团”,并充分发挥“法院开放日”、巡回审判等载体的作用,加强与部队官兵的零距离接触。针对部队官兵在调研中所反映的需求热点法律问题,通过“一组法治展板,一套法律书籍,一堂法治讲座,一场法律咨询,一张法律拥军联系卡,一台技能联谊”的“六个一”活动,“法律拥军宣讲团”的法官志愿者们将官兵所需送进军营,并与官兵建立常态化联系,完善法律服务跟踪机制,让官兵在有法律需求时,通过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能与法官志愿者直接交流,真正实现法律拥军五个转变:即法律服务由形式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由内容广泛化向针对性转变,由时间集中化向常态化转变,使官兵接受法制教育由被动向主动转变,使法院送法进军营由“强加”型向被需型转变。

  三、“双进双聘”,互助共赢,合力促进军地和谐

  一方面,法院要发挥专业优势,通过涉军案件的审理和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维护部队稳定和谐,消除官兵后顾之忧,增强部队整体法律素养;另一方面,部队官兵对优良革命传统的传承,以及坚定的政治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团结进取、英勇无畏的优良作风和精神风貌,将对法官队伍建设和法院内部管理产生积极的重大影响和有益的借鉴。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4年8月5日 江苏法苑 C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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