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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为阳光司法打开一扇窗
  • 发布时间:2014-08-13 00:00

  

     近年来,镇江两级法院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将人大对法院的监督评议作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职能,为阳光司法打开一扇窗,主动接受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得到前所未有的延伸和拓展。

  人大代表“见证”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形式很好,通过媒体架起法院与群众沟通的桥梁,扩大审判工作的知晓度。”今年4月,应邀参加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的省人大代表陆鸣岗给法院工作“点赞”。

  今年以来,镇江中院针对社会热点,主动设置议题,先后就知识产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毒品犯罪”等内容,结合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先后邀请省、市、区人大代表128人次参加新闻发布会,为代表们准备好新闻发布会背景材料,及时收集、整理、反馈代表意见和建议,以满足人大代表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大代表们对法官在发布会上表现出的良好精神风貌和职业素养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此举增进了对法院以及法官工作的认知,有助于今后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代表们还表示将利用人大代表的身份,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审判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公正司法的合力。

  司法公开引发阳光效应

  7月16日,丹阳市人大代表郭晓燕第一次走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好奇地点击着互联网上法院的案件查询系统,观看庭审直播录像和裁判文书。当她得知该院今年办案数同比增长9.96%的时候,不禁感慨地说:“第一次直接与法院打交道,我感觉到法官工作压力大、工作强度高,确实不容易。今后会更加支持法院的工作,履行好人大代表的职责。”

  “旁听庭审不是‘作秀’,而是实实在在的监督。”省人大代表何春华认为,旁听庭审不仅能让人大代表对法官的日常业务工作有一个最直接的了解,而且能将在旁听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法官面对面地交换意见,从而促进审判质量不断提高,对公正司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让我们的庭审置于更多的公众监督下,对我们法官来说也是无形的压力。”丁卯法庭庭长吴茜表示,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公众对庭审提出的评议意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提高,使每一项审判活动都能真正经得起检验和推敲”。

  专项评议带来双赢效果

  “润州法院的残疾人诉讼服务联络站和无障碍法庭,为全省首家,对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整个社会的稳定起到很大的作用。”作为法院的特邀监督员,市人大代表、市残联理事长印明对润州法院工作主动提出表扬。该院在全区27个政府工作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和“两院”效能建设的测评,连续三年排名第一,被评为2011至2013年度机关效能建设人民满意优秀单位。今年5月底,区人大再次专题对司法便民工作进行了评议,看到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扩容和执行指挥中心即将竣工后,副主任罗秀龙用了“新典型、新亮点、新气象”来评价。

  今年6月,扬中法院院长汤国生深入基层人大代表,“面对面”答复人大代表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的议案。而在该院开展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中,该院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优秀调解员、八桥镇红光村党委书记傅德利协助执行,通过他的劝导,一起发生在村民之间的借贷案件圆满执结。老傅所期待的建立法院和代表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为破解“执行难”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2013年以来,中院还在市人大常委会首次“试水”,在对法院开展“公正司法专项评议”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单位。开发区法院新区人大工委开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专项评议工作中名列12家单位之首,丹徒法院连续两年被丹徒区人大常委会表彰为效能建设优胜单位。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4年8月12日江苏法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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