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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扬中调研企业融资风险司法对策
  • 发布时间:2014-09-12 00:00

 

    针对辖区企业因融资贷款、企业互保和民间借贷等引发企业融资案件增多、频发的状况,日前,扬中法院院长汤国生召集立案、审理、执行有关审执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开展专题调研应对化解企业融资风险维护区域经济金融稳定工作。

    会上,院领导和民二庭负责人通报了扬中市委、市政府近期召开的金融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在分析法院审理企业融资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有效应对化解金融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就正确处理涉企业融资案件,切实发挥审判机关在维护区域经济金融稳定的作用,汤国生要求立、审、执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统一涉金融案件的处理办法,并注重与党委、政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存在实质性融资风险的企业及时转入法律程序;要正确处理好维稳与维权之间的关系,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同时,分类化解处置涉融资企业案件,对于有“造血”功能的企业慎重收案、慎用保全等强制措施;要加强信息搜集工作,对涉及重点企业案件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要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并及时上报,争取配合支持,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4年9月11日 第A05版 江苏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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