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播报

江苏法制报:扬中司法公开一直“在线”
  • 发布时间:2014-09-25 00:00

 

    点击一下鼠标,就可以“旁听”案件庭审;刷新一下微博,就可以随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输入关键词和案号,就可以在家上网浏览生效裁判文书;关注扬中法院官方网站,就可以更便捷、更全面、更完整地了解法院实时动态……

    近年来,扬中法院借助网络新媒介,与网友互动交流,让网络媒介成为助推司法公开的新引擎,得到广大网友纷纷点赞。

    新媒体微时代背景下,借助微博、视频、门户网站等这些新的网络沟通方式,倾听和接收民意,汲取智慧,不仅极大地延伸了扬中法院的视野,拉近了与民众之间的距离,也为群众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

    庭审直播

    打造司法公开“微镜像”

    今年9月2日上午9时,扬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不服工伤认定纠纷案件。该案由院长汤国生担任审判长,被告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代理人周春林局长出庭应诉。

    与以往不同的是,关注案件的群众,只需登录“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便可在线浏览案件视频直播,非常直观、便捷、完整地“旁听”案件庭审,了解法院开庭实况。

    此次直播庭审时长约2个小时,庭审现场井然有序。不少网民跟随着视频画面,镜头由庭审程序的递进灵活转换,时而呈现法官的询问,时而转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庭审主张,全方位、真实地再现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法官与当事人的一举一动全部一览无余。

    担任此案审判员的法官韩春林,作为“出镜”法官坦言道:“信息化手段倒逼法官增强司法能动性,压力着实不小。”

    “网络视频直播是推进司法公开的又一新举措,对广大群众来说,网络视频直播更加方便快捷,打开了一扇司法透明的窗,形成了司法公开的微镜像。今后,我院将广泛开展网络视频庭审直播活动,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院长汤国生深有感触。

    官微互动

    架起民意沟通新桥梁

    从传统媒体时代到网络时代,微博逐渐成为人民群众反映问题、表达意见、畅述心声的重要方式,也成为扬中法院了解民情、民意的重要途径。

    今年6月份,扬中法院开展驻镇分片集中执行活动。活动期间,通过新浪微博平台发布微博图文17条、图片21张,共计10000余人次阅读,全方位展示了集中执行活动各环节,网友纷纷点赞留言,一位昵称为“闲看云卷云舒”的网友畅言:“以前总以为法院执行不给力,现在看来,大热天的还在和‘老赖’斗智斗勇,执行法官真是太辛苦了!”

    执行局长王彤略感欣慰地说:“当前许多人对法院执行工作不甚了解,甚至质疑。我们希望通过微博直播的方式,将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以及各项执行措施展现给大家,让大家了解执行难的原因,知晓相关的法律知识,从而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目前,扬中法院安排专人担任微博管理员,保证每天一条原创微博的更新,对群众的微博留言做到了条条有回复。截至目前,扬中法院新浪微博粉丝达到26662人,在全省法院系统排名前十,原创微博113条,获“赞”42条,充分发挥了官方微博在司法公开、普法宣传、沟通民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架起民意沟通新桥梁。

    文书上网

    “晒”出阳光司法正能量

    想了解法官审理案件的结果,想知道法院的裁判文书详情,以前必须要亲自去法院一趟。现在足不出户,在家动动鼠标就能对案件的诉讼过程和结果一目了然。据介绍,从2013年1月开始,扬中法院依托江苏法院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晒”出近千份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上网正是利用互联网的传播优势,让广大网民在互联网上对生效裁判文书进行评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评判。此举不仅是扬中法院打造“阳光司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促使该院法官提高业务能力的一种鞭策,更是以此带动全院工作整体水平向前迈进,最大限度地发挥审判工作法制宣传的社会功能,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为了积极推进文书上网工作,扬中法院制定了有关实施细则,明确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的案件类型、技术处理、审批流程等事项,并严格把关上网文书质量,实行承办人、庭长、审管办三级负责制,在文书制作、报送上网、审核上网等各环节安排专人把关。同时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内,对于不按时上网、拖延上网等行为,定期予以通报批评。

 

 

 

 

来源:《江苏法制报》 2014年9月25日 江苏法苑 A版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