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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日报:京口区法院率先尝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 发布时间:2014-10-24 00:00
 
 
 

  本报讯 昨日下午,京口区法院召开关于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建设的新闻发布会,在全市率先尝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此次改革将突出法官的主体地位,明确主审法官在办案中的权力和责任,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实行“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

  据京口区法院副院长华军介绍,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即整合职能相近或密切关联的内设机构,减少人员,实现“一岗双职”和“一职双岗”,将有限的人力资源最大限度地向一线倾斜。“我们将政治处、监察室、审管办合并为审判人事办公室,将研究室、办公室、行政科和技术科合并为司法政务办公室,改变以往一岗一人和一人一职的传统方式,不再设置职能单一的岗位和部门,整合岗位职能,节约审判资源。”现在已经有4名具有审判资格的原内设机构人员充实到了一线办案。

  而改革的另一大亮点则是打破了原有业务庭之下设立合议庭的层级架构,探索建立以审判长带领,主审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组成的审判团队模式。具体做法是取消业务庭的管理层级,根据京口法院年审结案件数量,将原有的10个业务庭(室、局)拟重新划分为13个审判团队,通过公开遴选产生主审法官27名,并从中选任13名带领审判团队的审判长。

 

 

 

 

来源:《镇江日报》 2014年10月23日 3版  要闻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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