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播报

京江晚报:“老赖”被曝后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 发布时间:2014-11-07 00:00
    吴女士是印度尼西亚籍人,也是丹徒某外资企业老总,今年9月,她准备飞往印尼却被卡住,因为她被法院打入限制出境名单。原来,5名员工与吴女士所在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经过法院调解,企业给付员工13万到8万元补贴,但该企业一直没有兑现,法院依法对其采取“老赖”边控措施。吴女士让公司财务迅速到法院交钱。10月25日,在全部执行款到位后,法院依法出具了解除限制出境的法律文书。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以“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惩戒活动。在互联网网站、微信平台设立曝光台,并在大屏幕、报纸等媒体进行曝光,涉及失信被执行人170余人。自11月1日起,在市区繁华的大市口广场、市行政中心、万达商圈等处,大屏幕滚动播出全市法院第三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包括1家企业和12名个人,涉及被执行人姓名、照片、执行依据、欠款数额,其中标的最大的为736万元,最小的为2万元。

  今年10月中旬,被执行人姚某来到法院,请求法官对他执行信息进行屏蔽。原来姚某因为购买船舶与田某等发生纠纷,被武汉海事法院判决支付对方16万元购船款。案件移送镇江中院执行后,执行法官将姚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姚某因扩大生产资金紧张急需贷款,谁知在银行却碰壁了。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出台意见,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与法院通过网络传输等方式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银行发现姚某失信信息,拒绝他的贷款申请。姚某赶紧到法院还钱。

  扬中人杨某被列入“老赖”名单后,为躲避债务,试图通过诉讼将工厂机器设备转让给他人,不料被法官查出,法院及时启动再审程序,对该诉讼案件进行审查,对杨某规避执行行为追究到底。

  “对‘老赖’,我们一方面通过曝光在全社会营造讲诚信氛围,另一方面通过采取有力的强制措施,维护司法权威。”市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张春俊处长介绍,已经有11起案件的当事人在大屏幕曝光后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涉案标的2062万元。

 

 

 

来源:《京江晚报》2014年11月7日A5版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