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的一天,丹徒法院档案室接待了一位白发苍苍的阿婆。在工作人员的热情询问下,老人道出了事情的原委。老人姓陈,祖籍丹徒东乡某镇,一直居住在上海,是家里的独生女。多年前,在与父亲的闲谈中,陈阿婆得知在老家还有祖屋。老父去世后,陈阿婆扶灵回乡,打算顺便处理祖屋拆迁事宜,不想竟发现老房子不知何故已于90年代初登记在其堂兄名下。自家的房子怎么会张冠李戴落入他人之手?
原来,当年久居在外的父亲出于同情,将自家老房子借给家庭人口较多的侄子居住使用,老邻居们也都知道房子是陈阿婆家的财产。后来,陈阿婆的父亲与伯父因祖屋发生纠纷,于1950年打了一场分家析产的官司,父亲分得祖屋的一间半楼房和厢房一间。诉讼时,父亲将一张民国老房契作为证据材料交给了法院。苍海桑田,当时的法律文书已不复存在,如何才能追回自己的财产?陈阿婆只得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丹徒法院档案室。
档案室工作人员将陈阿婆提供的线索认真作了记录,请她回去等候消息。在繁忙的日常档案工作中,工作人员忙里偷闲,见缝插针,开始了“民国档案大搜寻”。毕竟年代久远,且涉及到行政区划变更,寻找陈年档案谈何容易。工作人员通过查阅原始登记簿,联系相关法院档案室和档案局,并多次电话联系陈阿婆核对相关情况后,终于在泛黄的故纸堆里找到了陈阿婆父亲分家析产的卷宗,并在该卷宗里发现了那份民国时期用公正小楷写在宣纸上的房契原件。
档案室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好消息电话通知了陈阿婆。阿婆喜出望外赶到丹徒法院,捧着半个世纪前的珍贵档案热泪盈眶。她对工作人员的不辞辛劳表示衷心感谢,也对丹徒法院司法为民、服务民生的工作作风给予充分肯定。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4年11月18日第A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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