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镇江,有这么一群法官,他们或扎根经济发达重镇,或坚守宁静乡村一隅,或进驻城乡接合的安置小区,他们被称为最接地气的“草根法官”。14个基层法庭169名法庭干警用年结案近万件的业绩向辖区180万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近年来,镇江市中级法院全面加强对全市法庭的指导,一年一个工作主题。2013年,镇江中院报送的“建立便民巡回审判工作模式”项目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入选镇江“十佳法治惠民实事”;今年9月,中院报送的“以法庭法治文化建设为载体 构建镇江特色人文色彩的基地”再度被评为首批法治镇江建设优秀实践案例。
“人民法庭处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范围内,要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茅仲华提出了明确要求。
公正办案:小案件考验大智慧
开庭审案、下乡调查、诉调联动、清理积案、庭务管理……11月3日一上班,扬中市新坝法庭一片忙碌,有着“女汉子”之称的庭长宗鸣利用庭前短暂时间布置着工作。宗鸣所在的法庭,包括她在内5名法官,辖区人口20万,今年1至9月份,已经受理案件达1100件,是全市最忙碌的法庭之一,同时也是上诉发改率最低的法庭。
宗鸣是苏州大学的法律硕士,曾对法庭法官“不屑一顾、看不上眼”,但到法庭当庭长后,无论是面对那些资产上百万的民营企业家,抑或为索讨几百元欠款的小菜贩,要一遍遍地培训他们怎么写诉状、怎么提交证据、怎么参加开庭时,更懂得了这个时代需要既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能够坐堂问案,又深知群众疾苦、能够在田间地头与群众打成一片的新时代的马锡五式法官。
扬中的“供销员经济”近年声名鹊起,由此也引发了不少纷争。“这些涉及供销员代理的案件,涉及到管辖权纷争、证据效力认定等问题,需要依靠法官的生活经验、心证来分析判断。”该庭副庭长张卫国已审理该类商事案件30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近2500万元。
“友善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一,原告在三被告表示歉意之后,没有必要再把已经过去的事情放在心里难以释怀,人生也是一个修炼过程,此类事情适宜见好就收,多用平常心看待人和事,就不会辜负了自己和岁月。衷心希望,本院的判决能够成为双方化解矛盾的休止符。”这份情真意切的判决,正是出自张卫国之手。这是一起发生在同村村民之间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因为“骂街”导致两户村民成为“冤家”,虽经法官和基层组织多次做工作仍无果,于是有了这份充满“温情”的判决书。
记者了解到,随着司法改革步伐的加快,人民法庭将率先成为改革的“试验田”。日前,省高院批准确定镇江南徐、宝堰、后巷等6个法庭为全省首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研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突出法官的主体地位,建立符合人民法庭实际的法官管理制度,让扎根基层的法官有舞台、有干劲、有奔头。”中院法庭指导办主任王政兴对改革充满信心。
司法便民:小法庭搭建大舞台
今年6月,拥有5万余人的大型拆迁安置小区平昌新城迎来了崭新的“社区法庭”。
“平昌法庭将工作重点落脚在社区居民家长里短、邻里纠纷中,让司法融入社区生活,做到百姓在哪里,纠纷在哪里,法官就在哪里。”开发区法院副院长袁泉向记者谈及设立法庭的初衷。
社区居民老张装修新房,把工程承包给了包工头小谢。建设过程中,小谢雇请的工人小李因不慎从房顶上摔下来,花了医药费1万多元。老张把房子承包出去了,该不该承担责任?同时受害方要求按工伤标准进行赔偿,合不合适?正拿不准的他们想到了社区法庭,并给联系本社区的法官王廷打了电话。(下转第2版)
“王法官来后,把几方的法律关系一摆明,责任如何承担也就十分清楚了。”平昌新城管理委员会主任齐志勇说,“有了社区法官的参与,社区调解真是轻松多了。”据统计,该法庭成立3个多月以来,已经处理矛盾纠纷400多件,无一投诉现象。
近年来,各基层法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上门立案、进村开庭、入户调解等活动,将庭审地点从法庭大楼转移到村居,将庭审时间从上班时间延伸到茶余饭后和节假日,将庭审方式从法官坐堂问案变为走村入户。宝堰法庭还建立“网格化”的调解网络群,推出“驻点法官联系卡”,向群众承诺“有问必答,有困必帮,有难必解”,主动对接基层调解组织。
2013年4月,茅仲华驻点调研宝堰镇鲁溪村。他吃住在鲁溪村的村民家中,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和当地群众打成一片。当地群众对宝堰法庭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帮助困难群众和巡回审判效果给予了高度赞扬。“鲁溪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离不开宝堰法庭的支持和指导。”宝堰镇党委书记洪伟真诚地说。
司法建议:小秤砣称出大分量
“秤砣虽小压千斤”,法庭虽然办的是小案,但诉讼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法庭的法官往往更具敏锐性,他们密切关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基层党政部门发送各类司法建议,充当了基层决策者的“法律参谋”。
“在庭审办案中始终做有心人,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缺陷、管理漏洞,客观分析问题、查找对策,才能提出科学有效的司法建议,从而发挥人民法庭创新社会治理功能。”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强说。
2013年6月,句容法院后白法庭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该案受害人系深夜醉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通过市区事故地段的非机动车道路一低洼地段时摔倒后死亡。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均认为事发地段不在其管理养护范围,法庭在查明事实后作出了判决。但法官发现,此后的数月时间,事发地点仍然处于原状,随时危及群众的生命安全。
为此,法院向句容市政府发出司法建议。该份建议得到了句容市市长的批示,经过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对城区道路管理与养护责任作了进一步明确,并责成市政服务中心对事发地段非机动车道进行了整修。
近年来,京口法院谏壁法庭已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3件,内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征地拆迁、集体资产分配、农村房屋买卖、农村流动餐厅管理等与经济发展、民生、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问题,得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取得显著效果。该庭发送的《关于加强农村流动餐厅管理的司法建议》被评为江苏法院十大司法建议,引起媒体高度关注。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4年11月19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