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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乡村小法庭护航大民生
  • 发布时间:2014-12-19 00:00

 

  一个仅有10名职工的小单位,要有一番大作为,不易;一个仅有10名干警的小法庭,要办出桩桩件件人民满意的案件,更难。然而,镇江市丹徒区法院宝堰法庭却交出了一份份出色的答卷。日前,该庭荣获2012-2013年度“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称号,成为镇江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开放型”管理模式

  拉近群众距离

  宝堰法庭管辖26个行政村,约10万人口。法庭办公楼外区域一律采用开放型的管理模式,其法园文化广场集普法宣传、休闲健身于一体,向当地群众开放。让百姓在休闲健身的同时,随时随地感受到法文化的熏陶。

  2014年9月24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行期间,来自北京、天津等地的14位全国人大代表在参观宝堰法庭时目光纷纷被该庭的开放管理、法官寄语等创新举措所吸引。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党委委员王全注意到法庭开放式的大门后称:“以前总觉得法院的大门是紧闭的,但是看了宝堰法庭,他们的大门向群众敞开,甚至可以进到小院子里歇歇脚。”“如果法庭都能达到这个标准,那在百姓心里就扎根了。”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天穆村党委书记穆祥友作出这样的评价。

  “网格化”服务体系

  造福地方百姓

  两年前,宝堰法庭联合宝堰镇政府、上党镇政府、荣炳盐资源区政府及社区基层组织构建“网格化”调解模式。如今,以宝堰法庭为连接点,以“一镇一网格”的网格化管理为依托,由点到线到面,铺开了一张周密的联络网。各网格内从镇到村民小组分三级网络,即各镇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为一级网络,各村调解委员会为二级网络,各村民小组为三级网络。

  据了解,网格内建立了QQ群,并将群号、法官联系电话、法庭地址等在辖区所有乡镇的法庭巡回点进行公布。法官、政府官员、基层村干部、村调解员都长期在QQ群里为群众服务,群众既可以在群里咨询法律法规,也可以在群里提出对司法的建议和期待。

  去年4月底,宝堰的丁女士起诉要求和丈夫张先生离婚,法官从妇联同志处了解到张先生因腰椎间盘突出需要开刀,住进了医院无人照顾。因为妻子已提出离婚,自己碍于颜面不好意思让她来照顾。了解情况后,宝堰法庭案件承办法官会同当地政府和妇联的同志一起到丁女士娘家做工作。经法官和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劝说,丁女士当即决定,不能对生病卧床的丈夫撒手不管,随后来到张先生身边悉心照顾。张先生痊愈出院后,法官又多次上门做调解工作,最终二人均表示愿意给对方纠错的机会,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

  “无讼村”品牌打造

  构建一方和谐

  在2012年度法院系统开展的“无讼村”创建活动中,宝堰法庭积极尝试将此活动与地方政府开展的“双零工程”创建活动相结合,开展“三零工程”(即零上访、零发案、零民事诉讼)活动,并率先在鲁溪行政村实行“零诉讼”创建试点工作,最终15个村民小组实现了零诉讼。当年10月,宝堰镇鲁溪村荣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成为本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行政村。

  宝堰法庭积极探索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的大调解机制,实现诉讼调解向前延伸,把民间纠纷在诉前纳入人民调解,把化解矛盾纠纷的阵地移至立案前,有效减少了民间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2012年秋,荣炳盐资源区某砖瓦厂内,砖厂职工陈某的两个孩子在砖厂的大水坑玩耍时溺水身亡,痛苦不已的陈家人向砖厂要求赔偿,双方因赔偿数目协商不一致,产生矛盾,陈某将其远在安徽老家的数十名亲戚和其在镇江的工友一起召集到砖厂门口,围堵住砖厂要求厂长赔钱,扬言不赔钱就将孩子尸体放在厂门口。砖瓦厂报警后,荣炳派出所迅速和宝堰法庭、荣炳司法所取得了联系,宝堰法庭也在第一时间派法官赶到现场,派出所干警对现场进行了稳控,法庭的三名法官耐心对陈某及其亲友进行了劝说,待双方情绪都缓和后,又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最终,砖瓦厂自愿对陈某进行补偿,陈某也表示不再闹事,双方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一起有可能会引发不良影响的恶性事件就在第一时间得到了全面化解,有效维护了地区安定和谐。

 

 

来源:《江苏法制报》12月19日第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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