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提升整体水平争创优秀人民法庭
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后,我院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法院会议精神,并组织开展法庭工作专题研讨会,理清法庭发展思路,研究制定贯彻措施,提出要以建设“审判法治化、服务人性化、设施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规范化”人民法庭为目标,通过项目化推进,全面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全力提升法庭工作整体水平,努力争创全省、全国优秀人民法庭。
在职能发挥上下功夫,努力在三个方面取得新成效
在依法独立公正办案上取得新成效。执法办案是人民法庭的核心职能。根据辖区特点,依法及时受理和公正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尤其高度重视和妥善审理各类家事纠纷和邻里纠纷,多发频发的征地拆迁、宅基地相邻权等涉土地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积极推进类案集中化管理、专业化审判,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防止和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上取得新成效。深化和谐共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妇联以及村(社区)的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法官与社区“一对一”结对联系制度,切实加强矛盾纠纷协调处理工作。积极开展诉调对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与辖区镇(街、区)党委、政府的联系沟通,建立和落实重要事项会商制度、半年工作报告制度和年度联席会议制度。
在提高诉讼服务水平上取得新成效。规范法庭立案工作,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整合诉讼服务职能,开通公众微信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把网下和网上诉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机制。加大司法公开和法制宣传力度,确保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庭审活动公开。重点加强四个巡回审判点的建设,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工作优势,既方便群众诉讼,又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努力在三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建立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审判组合模式。建立力量更强、人员更稳、质效更高的审判组合模式。目前审判组合模式是在既有人员基础上通过行政主导完成的,应通过选拔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和“双向选择”,进一步完善审判组合模式,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促进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提高。
完善院庭长审判管理指导监督工作机制。配合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改进院庭长审判管理方式,修订审判委员会和院庭长定案把关制度,建立明晰的权力清单,在个案管理上去除行政化。在法庭建立法官会议制度,根据主审法官、合议庭的请求,研讨疑难复杂案件。
健全能够充分体现办案责任制的审判业绩考核激励制度。适应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分类管理和考核制度。根据改革后形成的新的审判组合模式制定更加详细的分类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办案责任,加强责任考核,突出激励导向。
在综合保障上下功夫,努力在三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队伍要更强。做到“三个优先”,即:在力量配备上优先考虑法庭,进一步配优配强法庭领导班子和审判力量,新进法院的年轻干警原则上都安排到法庭工作;在业务培训上优先选派法庭干警参加,努力提高法庭干警综合能力和水平;在选拔任用上对具备法庭工作经验的干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政治、经济待遇适度向人民法庭倾斜。
保障要更优。对照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建设的基本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改善法庭办案办公条件。按照“天平工程”建设标准,将全部审判法庭改造为科技法庭,并符合网络庭审直播条件。在优化法庭硬件设施的同时,重点推进法庭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法庭干警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必要的办案用车,以满足送达、调查、巡回审判等审判工作需要。
管理要更好。按照办公、审判和生活功能区域适当分离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办公区域和审判区域布局。建立健全庭务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安保、卫生、设施维护工作,增强法庭干警自我管理意识,塑造更加优美的法庭环境。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4年12月26日第A07版: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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