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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飞机场拦截“老赖”
  • 发布时间:2015-02-10 00:00
 
    近日,句容法院执行局成功将刚刚下飞机的被执行人李某堵在了出口,并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2009年3月底,借款人杨某向原告李某借款16万元,由被告李刚(化名)向原告提供保证担保,并在借条上签名担保。然而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杨某未能按期付款,被告李刚也未能履行保证责任。句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李刚偿还原告李某人民币16万元。判决生效后,李刚仍未履行法律义务。2009年9月,申请人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李刚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李某对此予以确认,并同意法院对该案终结执行。
  
    鉴于被申请人李刚仅仅是一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执行法官告诉申请人李某要时刻关注被申请人李刚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的情况,并及时通报给法院,以便对被申请人李刚采取强制措施。
  
    今年2月,申请人李某得知李刚将乘坐东航MU2726航班从重庆飞往目的地南京禄口机场的消息,且具体到达时间为2月5日凌晨1:10。得知李刚的消息后,执行法官一边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请求其指派人手直接到机场对李刚采取强制措施,一边详细制定执行方案,确保执行过程万无一失。
  
    飞机晚点,凌晨2:15,飞机降落。凌晨2:40,申请人李某在不远的出机口看到了李刚拖着行李走出的身影。两名执行队员快速上前,当执行法官出示相关证件后,惊恐万分的李刚才明白是怎么回事。随后,在宣布对其进行15天的司法拘留决定后,带上手铐的李刚被带上了警车押回句容。

  记者了解到,当天上午,被申请人李刚的亲属也已经来到句容法院,主动找到执行法官商谈履行法律义务事宜。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5年2月10日江苏法苑B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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