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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日报:绽放在司法土壤的“康乃馨”
  • 发布时间:2015-03-27 00:00

 

   康乃馨的花语是女性的爱和关怀,而在各法院以“康乃馨”命名的维权工作室,则寓意着通过法律保障的力量去以柔克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维权岗位上的女法官们,融情于法化解纷争,以法律之剑匡扶正义,用脉脉温情守护弱势,润州、京口、丹徒、扬中等法院先后被省妇联、市妇联授予“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称号,为“半边天”撑起司法“保护伞”。

  女性人身的“家暴保护神”

  今年年初,句容石狮某村王某夫妻的家中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原来,这是句容法院少年庭法官程时兰对有着家暴行为的王某进行的一次突击回访。从王某的妻子刘某口中得知,王某再也没有对妻子“动手”,程法官紧绷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去年年底,“康乃馨工作室”的程法官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发现,被告王某对妻子刘某存在家暴行为。承办法官对丈夫王某的错误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告诫王某家暴是法律禁止行为,必要时法院可以启动人身保护令程序。

  通过承办法官的劝说、调解,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诚心向妻子道歉,保证今后不会再殴打妻子,好好珍惜婚姻生活。看到王某真心悔过,刘某也听从法官的劝导,为了儿子愿意再给丈夫一次机会,小两口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春节将至,程法官仍牵挂着刘某一家,决定到王某的家中进行突击回访,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早在2013年4月,句容法院就与句容市妇联、公安局联合会签了《关于构建反家庭暴力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形成了反家暴联动机制,该院对涉家暴婚姻案件十分重视,发现该类案件优先送达、及时处理,并联合妇联、司法所、社区等单位一同做调解教育工作,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去年3月,该院还向离婚当事人李某发出了第一张“人身保护令”,裁定其在案件审理期间禁止殴打、威胁周某,禁止限制周某人身自由。

  抚平创伤的“心理咨询师”

  “当你与他(她)手挽手走进神圣的婚姻殿堂,就意味着你们将共同承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夫妻同心同德并肩前行……”这是句容法院康乃馨工作室致婚姻当事人的一封信里的内容。字里行间,充满了关爱之情,温情引导夫妻双方珍惜、善待婚姻和家庭,担当家庭责任和义务,为孩子营造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共同促进社会大家庭和谐稳定。

  去年4月,句容法院将新成立的少年庭与“康乃馨家庭工作室”进行整合,2014年,该庭审理的婚姻家庭案件调撤率达71.8%,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5.7%。

  2014年11月,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王女士主动找到了“康乃馨家庭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希望能对她进行心理疏导。经了解,已经结婚6年的王女士因与丈夫不善沟通,生活很压抑,感觉自己的婚姻生活暗无天日,于是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在法院调解期间,王女士看到了工作室心理辅导的牌子,希望能通过心理疏导,缓解自己心中的压抑,防止把不良情绪带给孩子。有着国家心理咨询师证书的法官耐心地倾听了当事人的哭诉后,从心理学出发,结合家庭、婚姻、孩子等多方面疏导王女士调整心态。通过长达一个多小时的交谈,王女士的情绪有了很大的缓和,她表示非常感谢工作室的心理疏导,让她心中的压抑情绪一下子全释放了出来,同时也表示回去以后会和丈夫好好沟通,重新审视和丈夫之间的婚姻,做出慎重的选择。

  外嫁女的“可靠娘家人”

  36岁的马女士是贵州人,2003年经人介绍嫁给丁卯的刘某为妻。由于生活习惯及婆媳关系欠佳,夫妻之间常发生口角,两人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中,男方同意将夫妻共有的估价60万元的房屋一半产权对价付给女方。协议离婚后,马女士搬出男方家,租房居住,打工为生,生活艰辛。马女士多次催促男方给付协议中明确的30万元房款,但对方迟迟不予兑现,特别是男方的母亲,不但不听劝解,还放出狠话说:“你哪里来的滚回哪里去,这里没有你的一砖一瓦,休想拿走一分钱!”

  在远离家乡亲人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仅有初中文化的马女士抱着一线希望来到丁卯法庭“康乃馨家事工作室”,求助心中的娘家人帮助自己依法维权讨回公道。庭长吴茜通过“康乃馨家事工作室”和基层干部三番五次地说服调解和法律条款的宣传解释,男方及其母同意尊重法律、依法办事,并且同意一次性给予马女士应得的款项。马女士在拿到应得的款项后,怀着感恩的心,带着家乡的小姐妹专门到“康乃馨家事工作室”表示谢意,她诚恳地说:“你们不是我的娘家人,但胜似娘家人,因为娘家人做不到的事,你们帮我做到了!”

  社会治理的“先行排头兵”

  在扬中法院,“康乃馨工作室”再度成为一个定分止争的诉调对接平台,被赋予更为崭新的内容。已退休的全国模范法官朱沪生作为扬中首席调解员,在开发区法庭专门开辟“朱沪生工作室”,充分发挥模范法官的品牌效应、丰富的审判经验和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灵活、快捷、易于接受、不收费用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成立3年的丹徒法院法之苑巾帼志愿队在辖区内已小有名气,“康乃馨女法官讲师团”则是志愿队的“第一子品牌”。团员中有资深老法官,也有80后的新生代法官。她们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讲活动,缩短妇女群众与法官、法治的距离。2013年以来,讲师团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培训10场次,参与各类法制宣传活动、法律咨询14次,受教育妇女达500人次以上。今年 “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讲师团成员再次走进世业镇,开展婚姻家庭专题知识讲座活动,不久前刚刚入选镇江市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的丹徒法院人民调解员郭正英,这位曾在妇联工作40余年的老部长,作为讲师团的一员,结合多年工作经验,以案说法,现场向广大基层妇女干部传授基层工作调解经验。

  2015年春节来临前,为了让单亲妈妈和孩子感受到关爱和社会的温暖,润州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妈妈’和我”迎新年活动。13对单亲母子走进润州区法院,编织亲情,感受温暖。通过“编织亲情”、春节民俗趣味问答等环节,让“社会妈妈”们与孩子度过快乐的一天。单亲母子们还参观了润州法院法制道德教育基地——启园、文体馆、院史馆等,近距离感受法治气息。

来源:《镇江日报》2015年3月19日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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