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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扬中 司法服务的延伸路径
  • 发布时间:2015-03-30 00:00
 
       近年来,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隆冬已尽,人勤春早。美丽的江洲大地处处生机盎然,一片幸福祥和。平安扬中,司法相随,扬中法院的法官们正用忠诚和智慧守护着公平正义,用心血和汗水浇灌朵朵和谐之花。
   
    人民调解: 引导纠纷“软着陆”
    在扬中法院立案庭,有一间特殊的办公室。粗粗看去,它与一般的办公室在布局上并无多大差异,但置身其中总能感觉到格外温馨,几杯香气四溢的热茶,数句温暖贴心的劝解,一位深受群众信任的全国模范法官,让原本一个个剑拔弩张的局面最终缓和,案件纠纷也得以圆满化解,这就是朱沪生调解工作室。
    “我这个纠纷已经拖了很久了,镇矛盾调解中心、镇劳动所和市劳动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一直解决不了,如今经过朱沪生工作室的调解,终于解决了。”提及朱沪生工作室,李先生欣喜地告诉记者,他非常感谢人民调解员朱沪生,让他们用最便捷、最经济、最省力的方式解决了纠纷。
    外地民工李先生承包的施工项目已经完成了基础工程施工,但由于整个工程配套不到位,导致施工项目停工,李某所组织的15人施工队窝工20余天。李先生等人多次要求分包方结算工资并赔偿损失未果,遂来到法院讨公道。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将他们带到了朱沪生工作室。朱沪生凭借多年的调解经验,掌握了双方都愿调解而不想再拖的心理,在了解双方调解意见的基础上,及时提出调解意见,得到双方的认同,一起群体性纠纷迎刃而解。
    “设立全国模范法官朱沪生工作室,旨在通过群众对朱沪生的信任,充分发挥其‘全国模范法官’的品牌效应、丰富的审判经验和示范引领作用,深化诉调对接工作,进一步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涉诉信访难题,切实促进社会稳定。”立案庭负责人介绍,当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准备起诉时,立案庭的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将部分案件移交给调解室,由调解室首席调解员朱沪生对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作为拦截矛盾纠纷的“桥头堡”,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2014年,朱沪生工作室共接受法院民商事调解案件87件,已调处72件,其中调解成功63件;刑事附带民事委托调解3件,调解成功率为100%,对促进法院工作、推进平安扬中建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庭所共建:
    合力筑牢“防洪堤”
    “宗庭长吗?这里是城西派出所。我们正接警一起建筑工程欠款纠纷,对相关法律不大熟悉,能否派一名法官来派出所?”从电话里隐约传来争吵声、叫骂声,新坝法庭庭长宗鸣感觉到事态严重,她决定亲自去协助处理。
    扬中某知名楼盘桩基工程早已完工,但开发商因与地质基桩工程公司在结算中产生较大的分歧,一直未将工钱全额支付,地质基桩工程公司多次上门讨要及协商未果,双方矛盾一触即发。即使在派出所,双方依然互不相让、尖锐对立,并屡次声称要用“土办法”解决。面对双方当事人针锋相对的争执,恶语重伤的言辞,匆忙赶来的宗庭长来不及喘口气,立即组织双方调解,她利用自己多年从事审判业务积累的经验,归纳争议焦点、调查事实真相、释明法律法规。经过反复做工作,最终对存在争议的轻型井点降水机械装卸费用、工程桩砼充盈系数、工程支护桩差额、高压旋喷桩变更费、施工塌方所造成的损失等5方面的问题达成协议,有效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只有筑牢基层社会治理这第一道防线,才能抑制住纠纷产生的源头。扬中法院依托人民法庭的工作优势,充分发挥司法的延展整合功能,每年年初,两个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签订《庭所共建协议》,建立业务交流、执法协作、联调联治、排查预警、应急处置合作关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涉法矛盾纠纷。
    去年,新坝法庭联合派出所、司法所,调处了数十起矛盾纠纷,做到了化解矛盾在基层,消灭不稳定因素在萌芽状态,尤其是一些紧急突发事件和疑难棘手纠纷的快速、公正处理,赢得了辖区人民群众的认同和信赖,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司法引航:
    催生规范性文件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引发大量群体性纠纷的根本原因,是一些新的立法、政策导致原有的利益格局受到冲击。为此,我院首先立足纠纷源头,做好防控文章,引导有关部门规范运作,有效避免了大量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发生。”扬中法院院长汤国生介绍道。
    针对新形势下商事审判领域出现的新情况,该院建立法官联系企业制度,指派法官深入企业,及时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对于在走访企业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引起党委政府和相关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催生了一大批涉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有效填补了经济转型、结构调整过程中立法和政策层面法律救济空白,防止了大量类似矛盾纠纷的发生。
    针对劳动争议逐年成井喷式增长的态势,扬中法院由原来仅仅依靠司法手段处理纠纷转变为组织动员各个部门行业及各类调解组织的力量共同调处劳资矛盾,由事后救济、被动应付转变为事前预防、主动服务。近期,该院会同扬中市总工会、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题研究劳动争议化解对策与方法,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机制的意见》,通过建立健全定期工作例会制度、适时的信息反馈、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基层诉调对接等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
    为有效预防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群体性纠纷,该院坚持关口前移,积极协调、配合拆迁办,提前介入,有效控制了矛盾的产生与激化。2014年,法院行政庭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走访全面了解近年来该市各镇、街道办项目征地拆迁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困难进行分析,并深入探讨,共同研究对策措施并及时上报,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前瞻性、有价值的参考,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指导性意见。
    为响应扬中市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行政庭就违法建设拆除等问题开展专项调研,积极为规划局、国土局等行政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出谋划策,指导化解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争议38件。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5年3月29日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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