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京口为九旬老人上门送法
3月25日,镇江市京口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庭受理一起继承案件,被告是一名年近九旬的老太太,因老人行动不便,想委托亲属代为诉讼,放弃对诉争财产的继承权。承办人本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决定亲自上门与其当面交流。
承办人骑电动车来到老人居住的养老院,得知养老院已经关闭,又骑车前往其女儿住处,耐心与老人交谈后确认老人的精神及智力状况基本正常。随后,承办人分别与老人的子女、保姆谈话,了解老人的生存状况,在确保老人的生活无后顾之忧下,反复告知其放弃对儿子财产继承权的后果,并向他们释明相关法律。老人及其亲属对法院的工作态度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给予高度评价。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5年3月31日江苏法苑专刊B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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