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扬中清晨集中执行震慑“老赖”
近日,记者从扬中市法院了解到,自7月起至9月,法院将通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执行案件。为壮大声势、确保活动实效,扬中法院打破常规办案时间规律,利用节假日、周末以及清晨、午后、晚间等当事人在家的有利时机,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进行突击抓捕。
7月17日清晨5点30分,扬中法院出动6辆警车、20余名执行干警和法警,冒雨开展“清晨执行”行动。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行动,执行局局长王彤专门召开会议对“清晨执行”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明确了任务和要求,分管领导祝纪网亲临现场指挥调度。当天早上所有参与行动的干警按计划兵分几组,分别奔向新坝、三茅、油坊等地执行。
列入此次“清晨执行”行动的11个案件,除了4起因被执行人不在家外,其余7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全部依法被带至法院。经过承办法官一上午的沟通教育,4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或当场履行义务或达成了和解协议,另外3起案件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债务被依法处以15天的司法拘留。此次的清晨行动,成功彰显了突击执行的威慑力,同时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老赖”起到了有力的督促和震慑作用。
据悉,今年上半年,扬中法院执结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各类涉民生案件共212件,兑现案款2499.72万元,同时加大执行力度,打击规避执行,实施拘留18人次,采取限制出入境2人次,采取查封措施80次,对20名长期在外的被执行人移交公安协助查找下落。在为期三个月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中,扬中法院还将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生活确实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符合执行救助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执行救助金,帮助申请执行人度过暂时生活困难。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5年7月22日第A06版:审判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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