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丹徒法院首次利用网络实施冻结
近日,镇江市丹徒区法院运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平台,首次成功冻结了一家异地被执行人账户。此举意味着执行法官今后可以足不出户,只需指尖操作,即能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该起案件缘于一场民间借贷纠纷,被告薛某系泗洪县人,判决生效后未主动履行义务。原告申请执行后,薛某对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不予理睬。随后,执行法官灵活运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薛某在全国范围内的银行账号进行查询,发现薛某在淮安和宿迁两地的工商银行均有开户,且账户有余款。执行法官当即对上述账户实施控制,几分钟后,远在淮安和宿迁的工商银行发来反馈信息,已成功冻结执行账户。
丹徒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旭东表示,运用网络查控系统成功冻结异地被执行人账户,是丹徒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执行的重要途径。该系统的使用,有效缓解了相关执行难题,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今后还将充分利用网络查控平台定期公布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老赖”经营、出境、消费等,进一步加大联合信用惩戒力度。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5年7月30日第A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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