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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日报:丹徒陈玉当选丹徒区法院代理院长
  • 发布时间:2015-08-31 00:00

 

    8月24日下午,丹徒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表决并全票通过陈玉为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陈玉表示,将把组织对其的信任,化作继续前行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带领丹徒法院全体干警加倍努力工作,决不辜负组织的关心与培养,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丹徒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镇江日报》2015年8月31日第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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