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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日报:坚持走内涵式发展之路
  • 发布时间:2015-10-20 00:00
 
      执法办案不仅关涉司法权威,更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计。如果案件积压、不及时审判,直接影响的可能是一家企业的生死、一个家庭的幸福。
    近年来,扬中法院受理案件数连年攀升,今年1-9月份,该院的受理案件数同比上升20.22%。面对汹涌而来的案件和捉襟见肘的审判力量,如何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扬中法院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做法是:走内涵式发展之路!
   
    深化审判机制改革 焕发新活力
    为有效缓解审判压力,提高案件审判执行质效,扬中法院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创新,进行了有效的探索。
该院以新坝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契机,积极建立以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为主体的案件审理工作机制,赋予法官办案主体地位,通过完善审委会工作机制、建立法官会议制度、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制等,有效解决案件密集、审批环节多、诉讼拖延、一线审判力量不足等诸多矛盾。截至9月份,新坝法庭庭长栾汉勤自己担任主审法官办理案件80余件,并主动承办疑难、复杂和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坝法庭“案多人少”矛盾。今年以来,扬中法院审判委员会仅讨论了两件依法提起的再审案件,讨论案件数为历年来最少。
    该院还着力审判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在刑事审判庭大力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实行繁案精审、简案快办;为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量身定制“离婚案件当事人必答48问”,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逐步尝试“类型化”审判、“要素式”庭审,“格式化”文书改革工作,以促进审判活动公正、高效开展;建立了医疗、交通、婚姻家庭纠纷先行调解等诉调对接机制,多元化解决社会矛盾纠纷。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激发生产力
     “根本的问题,是人员结构不合理,司法效率和效能不高,司法产出不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国生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显然不是单纯增加法官人数,而是要眼睛向内,调整人员结构,充实一线办案队伍,挖掘审判资源潜力,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和效能。”
    由于经济发展趋缓、立案登记制改革等多种原因,今年新坝法庭收案呈爆发性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最为突出。3月份以来,新坝法庭按照“1+1+N”的模式组成审判团队,每个团队由一名资深法官作为主审法官,并配备一名法官助理和2名或一名书记员作为审判辅助人员。送达文书、调查取证、调解、裁判文书草拟等这些繁杂的事务性工作都由法官助理来做,法官只负责专心审案。在团队作战模式下,主审法官月平均结案数较以往增加一倍以上,最高月结案数达60件,相当于改革前的3倍。
    团队审判模式的确提高了审判效率。为进一步缓解新坝法庭“案多人少”压力,院党组决定在现有的4个审判组合基础上,新增一个审判团队,由原来民间借贷审判团队的法官助理柯巍担任主审法官,专门审理家事纠纷案件,将原本在研究室工作的具有审判资格的助理审判员丁翠竹调至新坝法庭担任法官助理,并将今年新招录的一名公务员和一名聘用制书记员优先安排到新坝法庭,确保新坝法庭审判团队人员配齐配强。
    同时,为用好现有人员编制,政治处还逐一深入各庭、室开展人员配置情况调研,科学合理地评估各庭、室的工作量,动员部分具有审判职称退居二线的老同志到审判一线办案,优化和整合审判资源,充实审判一线力量。2014年来,先后招录公务员11名,遴选法官1名,其中9名干警被安排到审判一线工作。今年以来,共调整干警22名,有效提高了司法资源的实际利用率。
   
    注重青年法官培养 增强战斗力
    9月2日上午,扬中法院第二审判庭,民二庭青年法官王祥远独任审理的庭审观摩活动正在进行,部分审委会委员、全体青年法官旁听了庭审,庭后审委会委员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点评。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是该院培养青年法官,提升司法能力的其中一项举措。
    对青年法官的培养,决定着一个法院将来的发展和战斗力。2011年以来,扬中法院陆续招录了近20名青年干警,为使他们很快进入角色并在审判岗位上迅速成长,该院采取了一系列培养措施:率先在镇江法院系统开展青年法官导师制,由中、老年法官对青年法官进行“一对一”的“传帮带”;通过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青年论坛、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实行轮岗交流、基层磨砺、建立健全竞争择优选拔任用青年人才机制等等。近3年来,扬中法院先后有13名青年干警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占一线办案法官总数的35%。   
    如今,青年法官已逐步成为法院的中坚力量,他们承担了全院40%的办案任务,90%的调研任务。去年,该院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王祥远、林星、崔沈文3名青年法官脱颖而出,被选拔任用。在2014年度年底考核中,黄云娣、邵倩雯、林星等3名青年法官因业绩突出,被表彰为办案标兵。
加强审判业务建设 提升公信力
     “年利率24%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24%至36%则作为一个自然债务区,如果要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法院不会保护;超过36%则是无效区,法院将对超出部分的约定认定为无效……”在近期召开的审判委员会议上,与会人员第一时间学习了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新的司法解释。定期组织学习新颁布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已成为审判委员会的重要任务和惯例。
 “司法能力是确保司法公信力的前提和保障,是队伍建设的核心。一个司法能力不足的法官,既不可能真正做到公正裁判,更不可能得到公众的认可。”汤国生认为,在新形势下,各类新型、复杂、疑难案件层出不穷,司法实践中会遇到许多新困难和新矛盾,要建立一支学习型的法官队伍,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该院政治处主任陈前介绍,近年来,扬中法院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通过开设“江洲法苑讲堂”、举办“干警读书节”,组织参加省法院“审判业务培训日”等专项业务培训,开展岗位技能竞赛、评选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等途径,努力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两年来,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种培训1600人次。
    在浓厚的学习氛围中,全院干警业务素质普遍提高,成效凸显。近年来,先后有15个集体和34名干警受到镇江市级以上表彰,扬中法院被镇江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1-2013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镇江中院评为全市优秀法院并荣记三等功,被镇江市级机关工委表彰为“学习型机关党组织”。
 
 
 
 
 
 
 
来源:《镇江日报》2015年10月15日07版法院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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