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日报:丹徒法院依法治区 普法先行
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丹徒区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公正高效履行审判职能。坚持抓落实、抓重点、抓提高、抓深化,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推动人民群众法律素质逐渐增强,社会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创新模式,普治并举
推进普法多样性
丹徒法院充分利用审判人员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优势,积极参与“六五”普法活动。先后成立了党员志愿服务队、郭正英调解工作室、女法官讲师团、巾帼法律援助团等形式多样、类别细化的普法宣教队伍。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多种新媒体,向社会公众推送典型案例和法律常识。常态化地携手郭正英调解工作室成员开展送法下乡、法律帮扶活动。2012年至今,该工作室共化解辖区矛盾488件,为基层妇女开展普法讲座55次,郭正英本人亦被授予丹徒区“和谐之星”和“镇江市十大法治人物”称号。
与此同时,该院整合辖区各街道、乡镇(园区)及法制部门,积极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先后在江心、黄墟、高资、宝堰等地设立巡回审判点,在辖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设立交通事故纠纷巡回法庭,配备专人负责。5年来,该巡回法庭共快审快结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523件。定期组织法官为当地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配合司法所等职能部门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与矫正工作。2011年至今,该院刑庭法官参与社区服刑人员帮教、矫正88人次。
该院高度重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强化学校主阵地建设。积极采取“院校共建”的形式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先后与丹徒区上党高级中学、辛丰小学等中小学校达成共建协议,多名资深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建立了法制辅导站、青少年维权信箱、“护苗行动”QQ群。在办案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该院先后投入数十万元,在宝堰法庭建立了法园文化广场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园地,利用开放的管理模式,对辖区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引导他们学法、知法、守法,此举在2014年9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行活动中深受好评。
“都说女孩是花,绽放在家长温暖的关爱中。可是你们是否知道,针对未成年女童的性侵害案件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令人痛心疾首的发案有哪些典型特点,重点防范的措施是什么,重点防范的对象又是哪些人……”为预防针对校园女童的性侵害案件发生,丹徒法院携手市、区两级妇联组织,走进辖区西麓中心小学,以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教学模式,为该校的师生及家长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法制课。5年来,该院先后开展校园法制讲座32次,专题中小学生法院开放日活动10次,赠送《女童自我保护手册》280份。辖区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明显下降,重新犯罪率始终保持零纪录。
延伸职能,履职尽责
营造普法大环境
丹徒法院努力延伸行政审判职能,采取分部门、有针对性的培训方式,对区内各行政机关进行培训。与区城建局、区工商局定期召开联席会,对所涉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根据行政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政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放司法建议,取得良好效果。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11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100%。
密切关注企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送法进企活动。与市华商会丹徒区成员单位逐一签订了《丹徒法院服务华商企业健康发展承诺书》,5年来,先后为辖区内小微企业经营者开设专题讲座42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16次,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提供“一对一”的司法服务,依法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与驻地部队签订共建协议书,设立“涉军维权法律工作站”,发放“维权服务联系卡”。积极开展“法律巡诊进军营”“子弟兵进法院”“模拟法庭”等活动,为辖区部队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培养法制员、赠送法律书籍,帮助促进依法治军水平。
2014年8月,驻镇某部现役士官施某与妻子商谈离婚事宜,过程中发生争执,致其妻轻伤二级。同年10月,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施某犯故意杀人罪向丹徒法院提起公诉。考虑到本案系一起军人犯罪案件,为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承办法官从案件实质入手,认真听取公诉机关、辩护人及被告人意见,多方征求了施某所在部队领导意见,了解其入伍以来的详细情况,多次与被告人及其亲属联系,听取意见。最终,合议庭考虑到施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其妻与家人谅解了施某过激行为,综合案情依法判处施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
在案件庭审期间,该院组织施某所在部队官兵数十人旁听,警示教育活动受到部队领导及官兵的一致好评。2011年以来,该院已在军营开设法制讲座54场,接受官兵咨询750余人次,为部队培训法制员60余人,发放法律书籍1300余册。2014年,该院被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联合授予“双拥模范单位”称号。
来源:《镇江日报》2015年11月12日第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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