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润州专项活动规范有序
为改进执行工作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镇江市润州法院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专项活动。
此次“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专项活动,为期九个月,分为梳理排查、活动实施、总结三个阶段。活动中,通过强化财产保全措施、落实财产报告制度、固化涉民生案件的强制执行机制、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果。
同时,为保证“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专项活动顺利开展,润州法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度,并通过典型执行案例、优秀执行法官事迹的宣传推进专项活动开展,树立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并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6年7月15日江苏法苑B版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人民法院报:图文报道句容法院法官工作事迹
下一篇:江苏法制报:润州党总支获市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