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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京口法院“简案”速执“繁案”精办
  • 发布时间:2016-08-15 00:00

 

【执行镜头】

  最近,镇江京口法院向社会发布“百万悬赏执行”计划,通过悬赏的方式,面向大众广泛征询执行线索,进一步扩大执行线索来源渠道,全面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

  “针对一些被执行人找不到,或者有些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导致法院无法查找他们的线索的,我们通过悬赏的方式发动社会力量来帮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或是被执行人的财产。”京口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忠春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悬赏案件的奖金来源为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奖励金额由悬赏人自愿确定。原则上奖励标准是: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者其他非财产线索并被确认的,给予奖励800-1000元;提供有效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额的5%-10%予以奖励,每件案件一般最高不超过5万元,但申请人自愿增加的除外。

  对符合悬赏执行条件的案件,必须由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后,由法院在报纸、市中心户外显示屏、本院官方微信微博等传播媒介上发布悬赏公告。

  【执行机制】

  今年以来,省高级法院决定在全省13家法院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京口法院就是其中之一。自年初改革以来,该院探索实施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新模式,使“繁案”更精、“简案”更快,向执行难宣战。

  据统计,自今年2月1日正式开展繁简分流工作以来,京口法院共收案1525件,结案1163件。简易组新收案件1018件,结案870件。普通组新收案件507件,结案293件。“繁简分流”取得初步实效。

  分设繁、简执行组

  在司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京口法院在分案过程中合理界定“繁”“简”标准,将符合简单案件标准的执行案件快速执结,加快执行工作节奏,由此得以将优势执行力量投入到疑难复杂执行案件中。

  据该院执行局局长韦雷介绍,这次实施的繁简分流改革,就是将疑难案件和简单案件区分开来,针对每件执行案件的不同特点,从案件类型、结案方式、案件标的等方面综合考量,划分简易案件和普通案件。

“我们在现有执行局执行实施组的基础上,分设简易案件快速执行组和重大疑难案件执行组,要求速执组在两个月内完成简易案件的执行,如果在两个月内无法完成,或者说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比较严重,矛盾比较激化的,经过合议后把案件交到普通案件组。”

  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以来,在速执组案件能够“短平快”地实行了结,重大案件组则力求“稳准狠”地执行,特别是今年春节前后执行完结了一批有影响、大数额的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之前因为每一个执行员手上案件数量比较多,而且难易程度也不一样,所以有的时候会导致一些疑难案件的执行影响到其他简单案件执行。现在将案件按简易和普通分组执行,是一项科学的改革。”韦雷认为,通过繁简分流改革,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

  区分类型加速流程

  此前,不论执行案件简单复杂,都是电脑随机分案,执行员采用同样的办案流程,职能配置单一,大量的司法资源浪费在繁琐机械的程序之中。

  如今,一起案件的执行需要经过这样的流程:立案庭根据简易执行案件标准实行随机分案;执行局综合科登记案件信息,并制作执行文书后一日内将案件移送给承办人;承办人对没有现成的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完成财产四查工作(即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登记、车辆登记、工商登记进行查询),并发出财产报告令;对通过四查或者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在发现财产后三日内完成执行工作;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直接执行或者有财产不方便处置的,通过对被执行人做工作,或者通过其他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汪忠春告诉记者,该做法在源头上区分了案件类型,使办案人员有重点更有方法地处理案件,对简单案件在效率上下功夫,对复杂案件在质量上下功夫,节约了司法资源,既能够加强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又可以促使简易案件在最短时间内执结,疑难案件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攻克,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理配置人员结构

  法院执行局队伍老化断层,“案多人少”的问题相对突出。加之现行执行权运行机构之间制约有余,保障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通过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将办案经验少的年轻执行员分配到速执组,调动工作干劲,快速处理简单案件。同时由办案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有效地化解了案多人少这一矛盾。

  分组以来,根据繁、简案件特点和被执行人心理实施反常规执行,执行人员将执行时间节点锁定周末、节假日,通过不间断、高频次执行,集中清理了一批“老赖”。

  5月6日凌晨5点,京口法院执行局根据镇江中院“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活动及“执行天网”行动部署,开展了晨间集中执行行动。全体执行人员按照事先排查结果,掌握被执行人活动规律,制定行动方案,分为两队,通过突击执行的方式分别赶赴市东西片区进行集中执行。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8名被执行人,通过教育谈话、积极协商和司法威慑,执结到位金额123万元,依法查扣车辆一辆,3起案件执结完毕,4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期间未拘传到的被执行人,其家人也对法院该次执行行动有所触动,主动来到法院进行协调。

  ■连线院长■

  京口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子敏表示,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工作的两大价值取向,如何提高执行效率也就成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之一,也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精神的内在需要。社会需要法院对执行案“快办”,法院也希望通过快速执结一批相对简单的案件减轻办案压力,为此,我们通过分析梳理近年来各类案件的类型和规律,挑选精兵强将,针对老赖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并积极创新方式手段,全面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

  我们的目标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可以在司法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一定程度上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也为全院执行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来源:江苏法制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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