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润州诉调结合解纠纷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小额速裁案件时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的作用快速高效审理案件,同时注意对案情较为复杂、双方争议较大的案件慎重审理,加强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审理某物业公司诉一批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时,快捷审结了绝大部分案件。但其中一件案件,被告李先生因房屋前的山坡、垃圾桶设置影响生活等问题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产生较大纠纷,双方矛盾尖锐,一年来多次报警、向12345反映问题,对物业公司的工作及包括被告在内的部分业主生活都造成了较大影响,社区干部也曾参与做协调工作,均未能彻底解决问题。
李先生遂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承办法官徐海宁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与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该院担任人民调解员的该社区干部联系,并与诉调对接组姜滨法官一起专门赴现场察看,帮助双方分析情况、意见,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使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将垃圾桶移位,李先生也足额交纳了物业费,案件得以妥善解决,促进了稳定和谐。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6-09-18B版审判纵横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镇江日报:最美法官的“法治中国梦”
下一篇:京江晚报:润州成立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