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法院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路径
“要坚持‘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总要求,按照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引领、推动、保障’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好矛盾纠纷分流、诉前调解分类指导和推动大调解格局形成的功能作用,以务实有效的举措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今年4月27日,全市法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现场会在扬中召开,镇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茅仲华发出了动员令。
推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法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法院人案矛盾的有效途径。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引导全市法院在抓好执法办案的同时,切实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及其他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有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把部分民事、行政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有力助推了矛盾化解,缓解了人案矛盾。
注重源头治理 实现群众所盼
深入到群众中去,切实了解群众所想,解决群众所困,实现群众所盼,将接地气、保民生贯彻到审判执行工作每一个环节,将处理案件作为化解矛盾、改善民风的好机会。
今年4月,中院院长茅仲华作为一宗民事案件的审判长,来到丹阳延陵某村,现场查看一起排除妨害案件。
村民老李家门口种的两棵枇杷树影响了在建的广场,村委员多次做工作,老李不同意移树。村委会无奈诉诸法庭。案件判决后老李不服上诉。经过多次实地调查,耐心细致做工作,双方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5月10日,镇江中院法官亲自到场见证树木移植,为案件彻底画上句号。
“法治惠民镇村行”工程是深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镇江两级法院以实行精准指导、专业指导基层法治建设为重要抓手,全市法院144名干警担任法治建设指导员,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妥善指导矛盾化解,努力将纠纷止于诉前,积极助推区域法治建设示范区创建。
丁某与纪某都是朱方路社区居民,今年以来,因车库归属、通道堆放杂物、通行等问题产生矛盾,双方多次发生争吵,致往日和睦邻里关系破裂。日前,润州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来到对接社区朱方路社区,指导社区干部调解相邻关系纠纷。
在社区书记的带领下,专职委员叶志祥首先来到现场实地查看,认真听取社区关于该纠纷的情况介绍,从法治专业的角度解答了社区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这起纠纷的妥善处理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指导。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国法院受理案件在快速增长,然而,2013年至2015年,扬中市传统民事案件却分别同比下降26.93%、2.86%、8.94%。究其原因,都离不开该院积极探索“无讼社区”、创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有益经验。
“创建‘无讼社区’,目的在于营造止讼、化讼、少讼乃至‘无讼’的良好社会环境。我们最主要的做法就是加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镇(街、区)诉讼服务站和社区(村)诉讼服务点建设,搭建全覆盖、立体化诉讼服务网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努力使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扬中法院立案庭庭长季晖介绍。
“无讼社区”创建中,扬中法院在全市81个社区(村)铺设诉讼服务点,建立了法官与社区(村)“一对一”结对联系制度。每个诉讼服务点都上墙公布了法官联系方式,并印制发放便民联系卡,百姓只需要打个电话就能联系到法官,得到有效法律服务。
院庭长轮值解决纠纷 “服务中心”高效便民
“作为业务庭庭长在此值班,对外代表法院接待群众,对内代表院长进行协调、调度,及时解决好疑难问题,处理好闹访等突发事件。”本周轮值的镇江中院刑一庭庭长朱晓军对自己的新任务非常清楚。
院庭长到诉讼服务中心轮值,是全市法院今年重点打造的“七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的内容之一。院庭长轮值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有利于领导干部更好地掌握当前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利于加强案件在入口把关和诉讼过程的工作衔接,促进案件的审理和矛盾纠纷的化解。
“事务性工作占据了律师工作时间的40%左右,新启用的网上立案平台可以大大提高我和助理们的团队工作效率。”李寄是一名律师,他在网上成功立案后感慨道。
镇江法院系统开通“网上立案”平台以来,不断创新网上立案方式,着力完善网上立案机制,努力为当事人和代理人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诉讼服务。
扬中法院率先在全市法院开通网上立案平台,针对当事人对网上立案存在陌生、抵触等心理,由专人负责手把手教学,现场答疑解惑。尤其面对扬中“两头在外”的特殊经济模式,引导外地当事人及代理人开展网上立案,极大减轻了到扬中的路途奔波和精力耗费。
9月20日上午,方女士走进京口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准备咨询一下自己的16万元货款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来,谁知上午10时的立案大厅早已排起长龙,手足无措的方女士发现了“公益律师工作站”,便上前咨询。律师的指点让方女士纠结已久的事情有了具体的处理方法。
到法院不用排队,不用任何成本就解决了心中的困惑,这要得益于今年6月20日京口法院与京口区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公益律师值班制度”。京口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孙文告诉记者,公益律师工作站还在不断拓宽方式方法,就像医院里的方便门诊一样,形成快捷、高效、低成本的化解纠纷方式,确保公益服务做到实处。
全市两级法院统一将传统的立案大厅改造为诉讼服务中心,全部建成便民服务设施齐全、诉讼服务行为规范、场地宽敞明亮、登记立案便捷的诉讼服务中心,发挥“七位一体”服务功能,进一步降低群众打官司的诉讼门槛,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让群众少跑腿、不白跑路,通过实施便民措施一小步,实现服务群众一大步。
优化工作机制 “诉调对接”事半功倍
“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能够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程序便利,效率较高,节约纠纷解决的时间,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镇江中院民二庭庭长朱卫芳说。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也有利于推进保险企业自律规范、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在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中,法院加强与保险行业协会的沟通和协调,双方建立起联系会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诉调对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沟通渠道畅通。2013年底,市中院与市保险协会共同制定了《关于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并按照“实施办法”,在润州、京口两家法院率先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运行以来进展顺利,取得了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试点法院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为破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时间长、流程繁杂及诉讼“黄牛”侵害当事人权益等难题,丹阳法院联合该市公安、司法和保险行业协会,共同设立“丹阳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和诉讼中心”。2014年9月,中心正式集中办公,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法律援助、法医咨询、诉讼立案、诉讼审判等“一站式”服务。
截至目前,该中心共办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16425件,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全国法院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对该做法予以表扬。
句容某中学女教师王某到该院递交诉讼状,要求法院判决与被告丈夫刘某离婚。句容法院立案庭在收到起诉书后发现,刘某目前在无锡某部队服役,是一名现役军人,于是工作人员立即在起诉书上加盖“涉军”印章,并迅速将案件转交到指定的承办法官手中。
巧的是,此案的承办法官是一名军嫂,经过军嫂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王某同意撤诉,一场涉军纠纷案件被及时化解。
这是句容法院创新涉军维权理念做法之一。句容法院还在全市率先开通了涉军维权绿色通道,设立“军人军属优先”立案窗口,并在案件登记表上加盖“涉军”印章,优先办理涉军维权案件的立案工作,及时和快速组织具有军人背景的退伍转业干警或“军嫂”(准)进行调处。
此外,各法院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以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为重点,共同构建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提升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实效。丹徒法院设立“郭正英调解工作室”,开发区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束德华、朱国宪调解工作成效突出。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落地生根,既彰显了司法的东方智慧,也是推进司法改革的不竭动力,镇江两级法院将继续以多元化方式向矛盾纠纷“宣战”,努力让社会绽放和谐之花,保障群众共享幸福生活。
来源:《京江晚报》2016年12月13日第0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