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扬中民生案执行兑现案款200万
近日,扬中法院召开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会,为25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案款近200万。此次集中发放的案款是该院近期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成果体现。
束某某申请执行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过数次财产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房产、无车辆,甚至无开户账号。一边是亟待此工资赔款生活的申请人,一边是没有任何财产线索的“皮包”公司,怎么办?承办人调出了十多年前该公司注册登记的资料,在查明该公司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形后,依法裁定追加该公司股东马某等为被执行人。然而马某却并未主动履行义务,而且因为其长期在外跑运输,承办人数次上门都是铁将军把门。在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打听到马某刚刚回家,执行干警凌晨五点就来到了马某的家中,马某见执行干警“从天而降”,立即配合将十万元案款交至法院。
任某某与王某某是外地来扬打工的年轻人,后受雇于沭阳某公司在扬中某工地上从事建筑工程安装工作,谁知工作了两个月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跑路了。承办法官接手此案后,立即到该公司原来在扬中做工程的企业了解情况,在得知尚有部分工程款未结清后,立即将这两位申请人的一万余元案款全部冻结并扣划到法院。“法院的执行效率实在出乎我们的意料!”两位年轻人很是感慨。
来源:12月13日《江苏法制报》第A06版:审判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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