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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江苏法苑:润州“一体多翼”助残传递大爱
  • 发布时间:2017-01-13 00:00

润州“一体多翼”助残传递大爱

□本报通讯员 王 蒙 本报记者 翟 敏

    镇江市有近20万名残疾人,涉及全市五分之一家庭,是一个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因此,研究分析镇江市残疾人的权利现状、受侵害情况以及维权状况,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016年3月,镇江市润州法院和镇江市、润州区残联成立了课题领导小组,抽调8人组成课题组。历时7个月,围绕联动维权的做法、成效和问题,随机调查残疾人291人,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表500份,开展入户走访调查126人次,最终形成课题报告。2016年12月27日,残疾人权益课题研究成果论证会召开,与会的专家学者一致通过课题成果论证评价意见书,并建议作为优秀成果申报。

    “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润州法院多次被授予“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6名干警分别获得“先进个人”和“镇江市扶残助残爱心人士”称号。

    维权平台“一体化”,绿色通道“专业化”,社会资源“共享化”,日趋成熟的司法助残工作正逐渐成为残疾人贴心的“娘家人”,维权中的“保护伞”。润州法院“一体多翼”的司法保障制度,也正默默传递着一座城市爱的广度和深度。

    整合资源合力化解

    2012年,润州法院与镇江市残联签署《法律助残共建协议》,联合或单独制定了《残疾人司法救助实施意见》、《关于在刑事审判中切实保护残疾人权益的工作意见》等系列文件,并与镇江市残联组建了全省首个“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立残疾人诉讼服务联络站,建立涉残纠纷专业合议庭,这些标志着零散、单兵的司法助残工作走上正规化、合作化的“专业”道路。

    “司法助残是我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一个实例,我们始终把建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广泛搭建‘一体化’诉调联络平台作为法院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力向记者讲述了一个成功案例。

    2014年4月,视力残疾人荀某骑电动自行车右转弯时,被一辆客车碰撞,导致荀某胸椎以下部分失去知觉。经润州区公安交巡警大队认定,客车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荀某在事故前曾经做过脊柱手术,我们将荀某的鉴定申请送到南京、上海,但是没有一家鉴定机构可以就荀某伤情与此次事故因果关系作出鉴定,如何赔偿成了难题。”承办法官十分为难。

    荀某家庭十分困难,母亲年老多病,妻子没有工作,家中还有孩子在上学。“荀某所在社区通过市残联联系到我们,我也上门看过荀某三次,联系保险公司做过诉前调解工作,但没能成功。”残疾人诉讼服务联络站法官张忠娣为帮助荀某诉讼,联系了江苏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获得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士林的免费法律援助。

    “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容易成为诉讼中的弱者,我们的大学生和润州法院有长期、良好的互动平台,我们也愿意借助法院的司法平台为这些特殊的弱势群体提供服务。”陈士林说。

    参与该起案件调解的保险行业协会调解员韩建顺对此深有感触,作为资深调解员和道交专家,他认为荀某的伤残等级可能构成二级以上,并建议保险公司基于此调解。

    “我多次咨询医学专家,并通过韩建顺联系同行业保险公司,得到因果关系约在20%的建议。但因为没有书面鉴定意见,调解难度极大。市级保险公司无权作主,需要逐层汇报至省级和总公司。”法官面对困难没有放弃,先后七次到保险公司沟通、协调,并请保险公司到荀某家中现场查看。

    最终,荀某获得21.7万元的赔偿款。

    人人可享高铁速度

    “小额速裁胜在简易、方便、快捷的解决当事人的争端,最快的一天就可结案。”马力告诉笔者,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其中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速裁组织进行简易案件速裁,真正从工作机制上落实繁简分流的要求,也与快速、高效审理涉残案件不谋而合。

    简单涉残案件的快速审理获得了制度保障,那么复杂涉残案件的审理情况又如何呢?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来到了润州法院的派出法庭南徐法庭。

    “近三年来,我们法庭受理了800多件道交案件,其中40%以上伤者构成重度伤残。保险公司理赔只认鉴定意见,而往往鉴定程序复杂、繁琐、耗时,伤者的赔偿不能快速到位。”南徐法庭副庭长潘丁亮说。

    在苏北张某一案中,张某因车祸成植物人,可能构成一级伤残,南徐法庭通过邀请保险公司上门验看,最终保险公司根据一级伤残予以理赔。此举免去鉴定程序,大大节约了审理时间。

    脾损伤,部分切除或全脾摘除术:误工90-120日,护理30-60日,营养60-90日;脾切除,八级伤残;植物状态,一级伤残……,为了提高审判效率,南徐法庭的法官们埋头钻研公安部发布的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几乎个个成了半个伤残鉴定专家。

    加强沟通无缝对接

    润州法院设立于市残联的诉讼服务联络站,每周二安排法官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调解工作,并与市残联共同与相关社会职能部门进行协调,实现了残疾人诉讼“零距离”、“零门槛”。5年来,联络站为全区1053人次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最多的一天上午,我接待了30多位残疾人。作为法官来说,冰冷的判决有时并不能将矛盾拔根而起,通过多方协助、共同修复才是良药。我们与市残联的调研课题,对弱势当事人非常有价值。”诉讼服务联络站法官张忠娣告诉记者。

    正是有了良性的互动和协作,残疾人诉讼服务联络站真正体现了为残疾人服务的理念,满足了残疾人司法要求,提升了残疾人维权质量。“我们还聘请残疾人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涉残案件的审理、调解、回访工作,聘请心理咨询师,需要时为残疾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调解服务,通过市残联选聘8名助残联络员,并协助法官调解、回访涉残案件,或进行委托调解。”马力说。

    长期以来,法院的司法救助工作处于缺乏资金、人员和社会支持参与不足的状况。“为残疾人争取社会救助,给他们提供精神、技术、资金等支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残疾人困难现状。”以市残联为联动主体,加强与民政、劳动、教育、工会、妇联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润州法院构建起“一体多翼”的司法助残联动机制。

来源:2016年1月10日江苏法制报江苏法苑头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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