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来说,所谓“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就是要求在抓好执法办案的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及其他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有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把部分民事、行政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记者昨天从镇江中院获悉,全市法院在这方面做了许多探索与尝试,全年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267件,一条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路正逐渐成型。
接地气 办实事
丹阳延陵某村村民老李家门口种的两棵枇杷树影响了在建的广场。老李不同意移树,村委会多次做工作无果后诉诸法庭。案件判决后老李不服上诉。作为案件的审判长,镇江中院院长茅仲华2016年4月站到了老李的家门口。经过实地调查,茅仲华掌握了全部情况,开始耐心细致地做老李的思想工作。最终,老李和村委会达成了调解协议。一个月后,在法官的见证下,两棵树顺利移植到他处。
在镇江两级法院,院长、庭长与法官一样都要做调解员。在他们看来,只有到基层、到办案第一线才能掌握最真实的情况,才能通过调解止纷定争,案结事了。不仅如此,去年全市开展的“法治惠民镇村行”活动中,全市法院144名干警担任法治建设指导员;更多法官到基层“驻点”,如京口法院充分利用在六个街道设立的诉调对接工作室和在新民洲产业园、京口工业园设立的巡回审判办案点,由每名法官定向联系3-5个社区或企业,定期到村组、企业走访排查,发现有矛盾隐患的,及时会同街道司法所、矛盾调处中心合力化解。京口法院诉外化解此类矛盾163起,其中尖锐性、群体性矛盾49起。在处理新民洲产业园群体性房屋权属纠纷案件中,对先行起诉的三起案件依法判决后,促成了潜在的100余起相同类型纠纷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谋体系 求实效
润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曾接到一起特殊案件:原告左某与被告钱某系夫妻关系,未生育子女。原告左某系听力残疾人,他起诉到法院要求与钱某离婚。考虑到该案原告的特殊性,法院要求左某的母亲也参与调解。左某不会手语,靠写字与人交流。接下来的几个小时,法官耐心地和左某“笔谈”,又和左母等人反复。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如今,全市两级法院统一将传统的立案大厅改造,成为便民服务设施齐全、诉讼服务行为规范、场地宽敞明亮、登记立案便捷的诉讼服务中心。院长庭长到诉讼服务中心轮值,“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七位一体”服务功能越来越完善。
为破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时间长、流程繁杂及诉讼“黄牛”侵害当事人权益等难题,丹阳法院联合该市公安、司法和保险行业协会,共同设立“丹阳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和诉讼中心”。2014年9月,中心正式集中办公,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法律援助、法医咨询、诉讼立案、诉讼审判等“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该中心共办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16425件,并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表扬。
与此同时,我市各法院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以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为重点,共同构建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提升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实效。丹徒法院设立“郭正英调解工作室”,开发区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束德华、朱国宪调解工作成效突出。
“要坚持‘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总要求,按照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引领、推动、保障’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好矛盾纠纷分流、诉前调解分类指导和推动大调解格局形成的功能作用,以务实有效的举措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镇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茅仲华如是说。
来源:2017年1月18日镇江日报第10版: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