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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日报:我市法院书记员书写新风采
  • 发布时间:2017-03-01 00:00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统计数据:截至省法院规定时限前,该法院所有书记员全部通过省法院组织的岗位等级考核,通过率为100%;全市法院377名书记员中,已有336人通过岗位等级考核,通过率为89.1%。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3年6月被确定为全省法院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职业化保障”的总体思路,在公开招聘、教育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关键环节上出实招、使实劲、求实效,推出了一系列大动作。经过数年努力,全市书记员队伍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公开招聘,把好入口关

  两级法院政治部门根据各业务部门申请,结合书记员缺额数量、性别结构、岗位要求等因素综合考量,制定招录计划,由中院政治部统一上报省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对参加省法院招录考核且成绩达到面试标准的考生,两级法院按照综合考评、现场作答、及时亮分、择优录用的原则,面试考官由政治部门、监察室、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等担任。体检与政审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对发现问题人员,现场取消资格。在2016年下半年的招录中,因拒绝接受规定项目的体检,全市法院共取消4名考生的录取资格,并进行了顺位递补。

  教育培训,提升基本功

  提升书记员队伍的业务能力,是我市法院书记员改革的核心。

  每期新招录书记员报到时,我市两级法院都集中利用一周左右时间组织上岗前的培训,目的在于使新录用人员初步了解法院基本情况,尤其是书记员工作的职责要求,更好地适应即将从事的审判执行辅助工作。2013年以来,中院共分7期组织了28名新招录书记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全市法院共组织125名新招录书记员进行了培训。

  根据省法院要求,中院2014年下半年开始,分三期组织全市两级法院301名编制外书记员进行定岗培训,有力提升了书记员队伍的业务技能水平。在2015年5月份省法院会同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组织的全省法院书记员业务技能竞赛中,镇江代表队获得团体第三名的好成绩,并被评为优胜奖;另有3名书记员进入个人前20名,1人被省总工会、省人社厅授予“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 ”“江苏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2人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书记员业务标兵”。

  在2016年1-10月,全市法院书记员共跟案(不含减刑假释案件)79495件、结案53324件,同比分别上升18.64%与17.94%。其中,市中院书记员共跟案6460件、结案4561件,同比分别上升6.65%与10.25%,最多的跟案已超过200件。

  考核管理,增强规范性

  市中院还制定下发了《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既明确了考核管理的内容标准、程序及结果运用,又理清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为了鼓励更多的书记员到一线工作,市中院明确规定只有在审判执行一线的书记员才能参加季度考核,综合部门的不参加。办法实施两年来,中院共有50人次在季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在书记员队伍中树立了“多劳多得”“付出与回报成正比”的良好导向。坚持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突出日常考核。近3年,中院共有22名书记员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均为季度考核优秀、年度技能考核达标人员。

  办法对考核责任部门的任务安排进行了明确,2016年上半年,中院共有6名书记员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提前离岗近1天。所在部门发现后及时予以纠正,责令其在部门会议上作书面检查;二季度考核中,机关党委给予该6名书记员直接扣除工作作风得分;组织人事处取消其评优资格且扣发1个月绩效工资,同时将情况上报院党组,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记者获悉,我市法院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先后被镇江市委组织部评为2014年度“创新创优成果奖”,被镇江市委政法委评为2015年度全市政法工作“改革创新奖”一等奖,2016年被镇江市委宣传部等四部门联合评比为“镇江市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

 

    来源:2017年3月1日镇江日报第10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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