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一分钱没抢到,换来三年牢
25岁的周某是四川泸州人,因没有足够的钱买车票回家,竟然在喝酒壮胆后抢劫,结果家没回成,却进了监狱。近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周某抢劫案件。
2016年10月18日晚上7点多,周某独自走在句容市大润发超市附近,他看到一辆马自达三轮车在等待客人便走了过去。此时周某在心里已经下定决心要博一把,抢点路费回家。周某上车,跟车主鸦某说自己要去台湾小镇,车主丝毫没有发现异样,驶向台湾小镇。在快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周某突然把刀拿了出来,让车主鸦某交钱出来。车主鸦某奋力反抗,周某落荒而逃,在现场留下了一幅眼镜和刀柄,后鸦某及时的拨打了报警电话,周某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周某交代,自己在句容上班,母亲生病了,刚领的工资就全部给家里寄回去了,自己身上只有几十块钱的生活费。女友又打电话来说家里准备让她和别人结婚了,周某心急如焚,想赶快回家看望母亲并和女友好好谈谈,无奈自己没有路费钱,向老板借钱也遭到了拒绝,情急之下便选择了抢劫。
近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判决周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
来源:2017年4月14日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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