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日报:市中院落实责任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为落实市政府和市信用办提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和市级机关年度绩效考核要求,日前,市中级法院制订《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下简称“《计划》”),明确了法院系统各部门职责分工。
《计划》要求做好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即: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大联合信用惩戒,提高社会诚信水平;落实司法责任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宣传工作,营造社会诚信氛围。
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镇江法院以开展“效能革命”为契机,精心打造“执行天网”,组织开展“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专项行动、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等集中执行活动,全力破解执行难。全市法院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7856人次,对3名执行人以拒执罪或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市中级法院被省法院评为“执行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创新单位”,“执行天网”品牌被评为市级机关“优秀服务品牌”。丹阳法院审理的“蒋红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公诉案”作为全省法院唯一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为依法审理拒执刑事案件典型案例。该负责人表示,《计划》出台将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对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社会诚信水平,为我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夯实基础。
来源:2017年7月12日镇江日报第10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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