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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江晚报:市中级法院打造“执行天网”争创“效能革命”服务品牌
  • 发布时间:2017-11-17 00:00

 

    “执行天网”服务品牌的创建举措

    1.搭建沟通桥梁,倾听群众心声

    把群众所思所需所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暖企惠民”大走访所吸取的精髓,执行工作也不例外,“案件执行到哪一步了?”“下一步将采取什么举措?”“什么时候能执行到位?”诸如此类问题,当事人尤为关注。但由于当前法院执行法官数量配备不足,案多人少,执行干警经常在外出差,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联系较为不易。市中级法院通过建立“12368短信服务平台”、设立执行信访接待专门窗口、编辑《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专刊》、创办执行天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畅通与当事人的沟通渠道。

    2.扎实工作举措,提升服务效能

    (1)线上:五张法网

    舆论监督网: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网络论坛、报纸、广播、电视、法院公告栏、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布范围和受众面。

    财产查控网:与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积金中心等部门进行数据接入和查控平台的对接。努力做到凡是有财产登记信息化管理的行业和部门,都能够与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对接起来,让信息化建设推动执行工作战斗力的整体提升。

    行迹追踪网:与民政局对接查询婚姻家庭情况;与公安机关建立网络对接,实现网上查询被执行人户籍、身份、车辆、行车轨迹、出入境记录,网上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全力寻找被执行人下落。

    社会协作网: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及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最大限度挤压其生存和活动空间。确保形成多部门、多领域、多手段联合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的联合机制。共同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格局。

    信用惩戒网:与信用中心加强联动和对接,查询被执行人投资情况。依法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特定行业、融资办厂、获取政府补贴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任职资格等方面的限制。执行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全市法院全部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初步建立立体化、多方位、多层次网络查控平台。

    (2)线下:执行联动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法院的联动协作,健全网络查控、联合惩戒、执行救助等制度,合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营造守法诚信的社会氛围。”2017年7月,镇江市委书记惠建林在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做出如上批示。

    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被提上了全市工作议程,更被委任以实现“争先苏南、产业强市”,推动“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营造良好环境的政治高度。

    握紧的拳头有力量。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各部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掀起了支持法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热潮,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协作配合”的执行联动格局已基本形成。

    市中级法院与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税务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及税费征管协作机制的通知》;与中国人民银行积极沟通协调,与全市主要商业银行基本建成现场查控协助机制,极大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与媒体达成共识,强化联合信用惩戒,将符合纳入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努力营造遵守诚信的社会氛围。

    3.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1)执行规范化建设稳步提升

    严格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实行动态化管理,一旦发现财产,及时恢复执行,确保当事人权益及时兑现。建立“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方式,从源头上杜绝执行案款滞留问题,确保当事人在第一时间收到执行款。认真落实“裁执分离”制度,推进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有效分离,加强案件流程监管,有助于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2)集中执行行动常态化

    明确各法院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执行行动。针对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案件,采取“凌晨行动”、“夜间突击”、“假日执行”、“蹲点守候”、“驻村执行”和“分片执行”等举措,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今年10月,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145次,执结案件881件,执行到位金额2843万元。

    (3)定期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①“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专项集中执行行动。2017年5月27日,全市法院开展了“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71人,现场查封房产1套,扣押现金6万元;18件案件当场履行完毕,解决执行标的90.56万元;达成和解协议案件26件,涉案标的1576.75万元。

    ②“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对符合法定条件规避执行、暴力抗法行为进行司法拘留、罚款,对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及时将案件及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符合自诉案件立案条件的,引导申请执行人依法通过自诉程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京口区人民法院已成功判决一起拒执罪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由镇江中院报送一起涉嫌拒执案已在公安立案侦查。

    ③“百日攻坚”行动。2017年8月21日,市中级法院下发《关于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清理疑难执行案件的通知》,要求各基层院和各部门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内部配合、加大联动协作,实现在办疑难执行案件清理任务的突破,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同时市中院也将认真总结全市法院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为全市法院今后办理疑难执行案件提供借鉴和指导。

    ④ “雷霆行动”。2017年8月29日,镇江两级法院开展“雷霆行动”,首次采用全媒体直播,多角度、全方位向网友展示案件执行过程,围观网民超过50万人,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2017年11月16日京江晚报第010版:A10 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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