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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镇江两级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 发布时间:2018-02-06 00:00

    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日前,镇江法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将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纳入此次行动范围,依法采取各种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在谏壁镇新村一幢居民楼一层,法院干警敲开了被执行人费某家的房门。一谈到还钱,浑身酒气的费某便开始哭穷,称自己连饭都快吃不起了。2014年11月22号,费某的好友罗某,在与费某等四人同桌喝酒过程中,发生意外,当场死亡。法院审理后认为,费某等四人作为死者的同桌饮酒义务人,未能尽到阻止其过量饮酒等义务,是造成其死亡的重要原因,四人需分别赔偿罗某家属一万元。判决书下来后,费某不但拒绝履行罚金,还多次进出ktv等消费场所,在执法现场,费某被法警当场搜出400元现金用于还款,并要求其保证每月再还1000元。

    在丹徒辛丰镇,法院干警依法对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被执行人的住宅进行了全面搜查。2016年4月,原告受被告张某雇佣,与张某一起在另一被告余某家进行房屋拆除工作。拆除过程中,原告突然被倒塌的墙体严重砸伤,后送至医院治疗,产生巨额费用。事发后,两被告各给付原告2000元。原告将二人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原告90177.79元,余某赔偿原告13362.96元。执行干警在说明来意,出示完搜查令后,对被执行人张某家中进行了全面搜查,并将其带回法院进行谈话。经过长时间的释法明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除之前给付的30000元,余款64000元于2018年2月14日前付20000元,6月30日前付10000元,剩余34000元于2019年1月31日前全部付清。

    据统计,当天全市法院据传28人,拘留8人,搜查5次,扣押车辆1辆,拆违1起,执结案件11件,金额198万元。下一步,将继续深挖“老赖”隐匿财产,对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等恶劣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并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2018年02月05日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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