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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江晚报》:法院为劳动者维护正当权利
  • 发布时间:2018-09-27 00:00

    89名员工拿不到加班费,健身教练们集体离职要求雇主支付工资,驾驶员送货出车祸,公司却称双方无劳动关系。面对这些劳动纠纷,扬中法院坚为劳动者“撑腰”,2016年以来,扬中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468件,审结456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2200余万元。

    诉前调解化纷争

    扬中法院主动与劳动仲裁等专业调解机构共建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借助社会各方力量推进诉前调解。同时,主动派驻资深员额法官作为特邀专职调解员,为劳动者开展法律援助和劳动纠纷调解工作。2016年以来,共有百余起劳动争议纠纷在诉前得到了妥善化解。

    今年1月,男子包某等89名某阀门公司的员工来到扬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声称在工作期间被该公司要求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但从未支付过加班工资,也不安排调休。包某等人情绪十分激动,要求该公司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由于案件涉及当事人人数众多、情况较为复杂,而该阀门公司以生产经营困难为由迟迟不愿拿出行之有效的调解办法,导致案件调解进程受阻。扬中法院民一庭法官与仲裁委仲裁员立即针对此案组成专案调解组,主动与该公司人力资源部、法务部等部门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阐述并分析各方调解意见,逐步引导其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同时,积极与包某等人进行实时沟通,告知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既能减少诉讼成本,又能缩短诉讼时间,更有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案件调解进程逐步加快。最终,89名员工顺利拿到加班费,双方握手言和。

    扬中法院不断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工作站”,由公益律师和法律服务志愿者为当事人无偿提供诉讼咨询和帮助。并加强“朱沪生调解工作室”建设,聘请两名资深退休老法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男子万某、男子齐某等11人于2016年9月至某健身投资管理公司处从事健身教练工作,于12月初集体离职后要求该公司支付11月份工资合计4万余元,但公司负责人态度十分强硬。“朱沪生工作室”专职调解员随即参与此案的调解工作,及时了解到公司负责人不愿支付工人工资的缘由,因万某等人在工作中私自收取健身人员的费用,违反了劳动合同和公司财务制度规定,集体辞职后致使公司停业,造成公司不小的损失,离职后还将宿舍中的电器和家具损坏,应当赔偿损失。

    调解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充分倾听双方的利益诉求,经过一整天耐心细致地讲道理做工作,双方最终就工资数额达成一致意见,万某等人核对工资金额无误后满意而归。

    重拳执行讲方法

    受经济下行和融资风险上升的影响,一些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涉众型劳动争议也呈逐年上升态势,处理不当极易导致矛盾激化。2016年以来,扬中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10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有近20批,涉案当事人达212人。扬中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特别是针对涉及农民工、企业职工等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重拳出击。2017年5月,仅用20余天即快速执结申请人王某等25人与被执行人扬中市某塑胶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件,集中发放拖欠工资款30余万元。

    2016年以来,扬中法院尽心执结多起批量劳动争议案件,先后数次集中发放劳动争议案款,帮助涉案370余名工人追回工资520余万元。

    来源:9月26日《京江晚报》第A08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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