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镇江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
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5月28日,经过近半年的精心筹备,镇江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镇江中级法院院长汤小夫、镇江市政府副秘书长薛国荣、镇江市司法局局长马建生等出席了成立大会。全市法院系统相关负责人及协会会员110余人共同出席。
据了解,镇江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由愿意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工程造价鉴定单位等社会中介机构,以及具有相关资质和符合条件的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个人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社会组织。协会的主管部门是市司法局,业务指导部门是市中级法院。目前,协会共有会员95家,其中单位会员87家,个人会员8家,包含镇江中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全部管理人。
就全市法院做好破产管理人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汤小夫要求:切实加强破产管理人监督管理,依据相关制度,全方位、动态化了解掌握破产管理人执业情况,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破产管理人的工作业绩和能力水平;促进提升破产管理能力水平,联合协会共同建设业务培训交流平台,通过举办讲座、开展研讨、案例评析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破产管理人的业务能力;为破产管理人营造良好执业环境,坚持在法律政策和自身职权范围内,全面维护广大破产管理人的权益,依法保障破产管理人履职尽责。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