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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济报:强力遏制 深挖根治——镇江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 发布时间:2019-06-06 09:4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镇江两级法院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作为,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全面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持续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

认识再提高 部署更严密

    “全市法院一定要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黑恶势力毫不留情,在推进深挖彻查、促进源头治理上花大力气……”镇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小夫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如是要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镇江法院全体干警更是提高了精气神,全力以赴攻坚扫黑除恶中艰难险滩。全市法院压紧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严格落实扫黑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忠实履行法院在大案要案“攻坚仗”、起诉审理“法律仗”和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仗”中的各项职责。

    镇江中院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各项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和序时进度。各基层法院分别于去年和今年两次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为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召开党组会34次、全院干警大会21次、领导小组会议46次,工作部署在严密筹划中稳步推进。此外,全市法院注重“自我体检”,强化工作督导,完成了在政治站位、依法严惩和深挖彻查等八个方面的专项督查。

利剑出鞘 严惩重判

    法院的工作重点就是审判,为了更好地实现民心所向,镇江两级法院紧握法律重器,坚持打好起诉审理“法律战”,认真审理案件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精准,确保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以实际行动充分展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聚焦打击重点。全市法院按照“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乱必治”新的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敢于动真碰硬,依法严惩重判。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一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数名被告人为实施共同犯罪组成了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组织。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常纠集在一起,经事先预谋,在句容市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抢劫、寻衅滋事、强迫卖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句容法院于5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强迫卖淫罪等,对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以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6万元,对其他成员依法判处刑罚,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

    此外,全市法院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实行“六个优先”,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快审快结,坚决防止案件积压。在审理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王某某等人涉黑案件中,立案受理后仅20天即开庭审理;杨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从立案、开庭、宣判仅用了46天。

打伞破网 深挖彻查

    高扬法律之剑,既打黑恶犯罪,又打幕后“保护伞”,在沉重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的同时,全市法院深刻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律,在深挖彻查与“打伞破网”相结合上下功夫。丹徒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原大市口派出所李某充当涉恶势力保护伞的徇私枉法案件,被告人李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丹徒新城一村党支部书记谢某某充当涉恶势力保护伞的贪污、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故意伤害犯罪案件,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该案宣判后,丹徒法院组织干警深入乡村开展宣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净化基层组织土壤,夯实基层执政基础。

    “看似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案件,但我个人觉得有必要到被告家里走一趟,这起案件有可能是套路贷……”在民事案件讨论会上,承办法官谨慎地说。针对该市黑恶势力转型快、蛰伏深、采用合法外衣掩盖非法实质、多采用“软暴力”等特点,镇江中院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创新工作举措打造线索摸排特色亮点,建立了以“员额法官线索摸排责任制”为特色亮点的线索摸排工作机制。全市法院每名员额法官都要对近年来所有审结的各类案件以及信访投诉、网络领域等进行全面梳理审查,对涉黑涉恶情况深挖线索、逐件过筛和串并分析、综合研判,并要求对审判中发现社会治理问题提出相应的司法建议。截至5月20日,全市法院线索摸排查阅案件共计117000件,提出司法建议、情况反映共计13份。

来源:6月6日江苏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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