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镇江集中宣判扫黑除恶专案
本报讯(特约记者 常文金 记者 翟 敏)扫黑除恶,锐气不减,马不停蹄。7月18日上午,镇江市两级法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判活动,依法公开对五起案件28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其中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三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九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新进展。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镇江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在此次集中宣判的被告人杨某斌等10人非法传销一案中,被告人杨某斌、孙某笑、代某坤等人纠集在一起,以介绍工作、做生意等理由将多名被害人骗入镇江新区平昌新城的传销窝点,多次实施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其组织活动中,造成被害人苏某宇死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斌犯故意伤害罪,犯非法拘禁罪,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其他九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三年不等的刑罚。
截至目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镇江全市法院一审审结24件240人,二审审结4件81人。审结保护伞2件2人,审结套路贷1件19人。
来源:《江苏法院报》2019年7月22日第A02版:政法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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