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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镇江精准治理“套路贷”虚假诉讼
  • 发布时间:2019-09-30 00:00

本报讯(特约记者 常文金 记者 翟 敏)“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净化金融市场秩序,镇江法院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依法惩处‘套路贷’违法犯罪,把治理‘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9月27日上午,镇江法院“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丹阳召开,镇江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敏向社会各界通报相关情况。

陈敏介绍,当前,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套路贷”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给审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镇江法院顺势而为,迎难而上,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一是切实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审查力度。对各种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等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依法不予支持。二是严格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套路贷”虚假诉讼行为。坚决防范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诉讼程序将非法利益合法化,坚决杜绝利用民事判决侵占被害人财产。三是扎实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对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与其关联的全部民间借贷案件立案复查,彻底切断不法分子利用民事诉讼程序掩盖“套路贷”违法犯罪的通道。

来源:9月30日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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