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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传播法治的“善”与“美”——镇江市中级法院新闻处孙彩萍掠影
  • 发布时间:2019-10-25 00:00

□本报特约记者 常文金 本报记者 翟 敏

有这么一群人,他们从来没有敲响过法槌,却一直试图让这法槌声能传得更远;他们从来没有穿过法袍,却一直盼望着让这法袍形象能树立得更加高大。他们,就是活跃在法院新闻宣传战线上的干事们,而她,是这群队伍中普通的一员,默默无闻如海棠般,没有扑鼻清香却一样努力绽放光彩。她就是镇江中院新闻处负责人孙彩萍。

在组织和领导的关心下,孙彩萍先后被省高院两次授予个人二等功、荣获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镇江市三八红旗手、多次被评为镇江优秀公务员。在她的带领下,镇江中院2018年度被最高院表扬为“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日前,镇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镇江市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孙彩萍名列其中。

争当一颗最好的螺丝钉

皮肤白皙,个子娇小,脸上总是挂着灿烂的笑容,温柔而亲切。这是孙彩萍给人的第一印象。毕业于武汉大学档案学专业的她,在完成五星级档案评审后开始从事新闻宣传工作,开始了新闻宣传的生涯,拿着数码相机和采访本,白天搜集素材,晚上精心加工,虚心向报社编辑老师请教,琢磨用稿风格,最多的一年,光人民法院报就发表了20多篇文章。

因工作需要,2014年孙彩萍从润州法院被调任至镇江中院新闻处,虽然还在法院系统,还是从事新闻宣传,但她对自己的要求更高了,暗暗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努力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为了营造全市法院一盘棋思想,她每月都要下基层,整理素材,策划成稿。她撰写的《废炉渣是如何陈仓暗渡来到中国的?》案例报道荣获2014-2015年度“全省法院新闻宣传优秀作品奖。

近年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势大力沉,每一个执行人都在为之竭尽全力。如何让群众感知第一执行现场,展示全市法院打击拒执行为的决心,孙彩萍带领团队不断探索,寻找最佳的宣传模式。2018年5月,经过周密计划、提前策划、精心谋划,镇江法院“雷霆行动2018”执行直播行动被全方位采访、全景式展现、全媒体报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1+1》栏目报道了本次行动,在“今日头条”直播平台,共计150余万网友参与观看,荣获政务直播“头条直播星”称号。

不负春光勤耕耘

业精于勤。孙彩萍警醒自己要时刻保持勤奋学习、不懈耕耘,才能不负春光、不辱使命。

2016年6月,孙彩萍感觉右眼视力突然有点反常,看东西变得模糊起来,起初没太在意,一天后还不见好转。后经医院检查得知是长期伏案面对电脑爬格子,眼压偏高,造成视网膜脱落。经过治疗后,需要趴在床上休息3个月。这3个月对于爱忙碌的她来说简直像度过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

回到工作岗位,虽说要注意用眼,但岗位属性似乎对她提出了更多要求。尤其当时正值新媒体全面开花的节点,从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再到后来的抖音、快手,一个都不能少。虽然身为门外汉,但遇事不畏难、勇于探索、时不我待的优良品质促使她完成了多次微信公众号的高质量推送。

在团队的共同努力下,镇江中院的官方微博、微信、网站荣获优秀自媒体奖。镇江中院微信公众号连年被评为“镇江年度十佳政务微信”,努力在移动互联时代讲好法院故事、传播法治强音。

孙彩萍还主动挖掘平凡岗位、普通干警的闪光品质和高尚人格,找寻闪光点、感动点,描绘出群众乐于接受、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法院系统典型群像,在她的努力下,江苏省两届十大最美法官评选活动中,镇江的王丽和肖雄法官先后当选。

播撒法治种子

“积极引导公众内心拥护和信仰法律,增强公众对法治的信心,让公众感受到法治进步带来的变化。”这是孙彩萍的岗位职责,更是她内心的不懈追求。

搜索群众关注焦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孙彩萍以新闻发布会为抓手,注重加强新闻主题策划,紧紧围绕法院工作重点、热点问题,撰写了许多凝聚共识、鼓舞人心、增进理解的报道。今年以来,镇江中院召开了3·15消费者维权、4·26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主题的九场新闻发布会,为社会提供导向,为市场建立规则,为法治树立标杆。

如何“将有意义的事情做得有意思”,那就是“我想说的正是你想听的”,抓住这一点,孙彩萍不断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在微信公众号上开设“以案释法”栏目,将普法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价值的重要示范引领作用,取得良好成效。中院被市普法办评为“以案释法”案例评选活动先进集体。微信普法也被评为十大公益普法品牌。

“要让镇江人民充分感受到法治的力量”,这是镇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小夫对新闻宣传部门的要求。孙彩萍作为部门负责人牢牢记住这句话并陷入沉思。“对,借力宣传!”就是这个想法促使她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要学会搭建平台,综合运用“融媒体”中新兴媒体“快、全、动”的传播特性和传统媒体“准、深、久”的传播特性,实现法治信息的裂变式传播,提升新闻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经过充分酝酿,先后在多家媒体开设栏目,达成共识,充分利用群众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孙彩萍还是镇江中院的网络发言人,隔着屏幕,她也和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打交道,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指导群众合理维权,帮助网友明辨是非,中院网络发言人工作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全市十佳。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9年10月25日第A05版:江苏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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