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江法院主动服务保障“产业强市”战略,不断创新破产审判机制,实行破产案件全流程关键节点限时办结,在全国率先推行“破产资产池”,借助政府招商平台处置破产财产,全面提升破产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成功处置的多起破产案件被省法院评为全省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创建的“破产审判流程管理机制”被评为全市政法工作“十佳创新成果”。
节点化管控:
破产审判提速度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迟延的破产审判也有可能会贻误战机、激化矛盾,影响破产功能的实现。面对破产案件环节多、周期长等老大难问题,镇江法院打破常规思维,确定了向管理要效率的工作思路,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破产案件审判流程节点管理规定》,对破产案件的立案、实质审查、裁定制作、管理人选任等事项都规定了严格的时间限制,为破产案件提质增效装上了一道道严密的“紧箍咒”,让破产审判工作“看得见”“管得着”。
今年2月3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镇江中院民二庭法官季晖便通过互联网技术召开某矿业公司破产网络债权人会议。原本计划春节假期一结束后就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分配方案,但由于疫情形势严峻,进展受到影响。为了尽快兑现职工债权,解决职工生活困难,承办法官本着慢不得、等不了的使命感,开启线上审理模式。经过管理人汇报、债权人讨论、法院审查等环节,并在出席债权人会议的全体债权人出具无异议承诺后,法院最终于2月10日作出裁定认可了分配方案,职工债权兑现率达到100%,及时保障了职工债权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精准化对接:
围绕中心提效益
破产审判不仅要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更要落实破产保护理念,发挥破产重整制度拯救功能,积极挽救有再生可能企业。
今年4月22日,江苏华晟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在厂区内举行复产并网发电仪式,这标志着该破产重整企业正式开始复产。
江苏华晟生物有限公司系丹阳市一家大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企业,受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受理该企业破产申请后,丹阳法院多次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在走访过程中发现企业前期经营和效益相对稳定,具备重组再生可能。于是法院果断裁定该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督促指导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多渠道公开招募复产投资人。最终与上海元天达成复产合作协议,约定由上海天元提供资金、管理及技术支持帮助华晟生物重整复产、破茧重生。
“企业破产不停产,维持企业核心资源正常运转,盘活闲置资源,实现资源的再利用,是破产审判追求的最终目的。”丹阳法院审判专职委员周强说,该企业破产重整、恢复生产不但有利于债权实现,也有利于提振信心,及时摆脱疫情对经济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
联动化处置:
盘活资产提动力
破产财产处置变现是保障债权人权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一环,也是破产审判中比较棘手的难点。
为破解难题,镇江法院加强“府院联动”,在全国率先推动建立“破产资产池”,将破产企业的优质资产纳入池内,通过政府平台对外招商引资实现以“破”招商,变废为宝的资产处置目标。同时,法院还灵活采取微信推广、网络拍卖、线下拍卖、拆分拍卖、折价抵偿等方式,畅通破产财产处置渠道,加快出清破产资产,努力实现破产财产处置价值最大化,重新激发产业活力。
2017年7月,镇江中院受理了金州水务公司破产案。该公司承担了镇江市谏壁地区13094户用水户的供水,由于供水管网年久老化,管理粗放等原因,供水漏损率高达25%左右,连续多年亏损,2016年9月起无法正常运营。
法院根据公司现实情况,支持其在破产受理后持续营业,保障运营稳定和居民供水安全,以相关营业收入消化用工成本,保证职工队伍稳定。同时,法院加强与属地政府沟通协商,促成镇江市自来水公司直接购买金州公司与供水有关的重要资产,并整体接收了金州公司原有职工,实现了破产企业特殊资产处置效益的最大化,既确保了地区供水连续,又妥善解决了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据了解,金州水务破产案共处置不良资产3628万元、安置职工42名、化解职工债权362万元、化解不良债务5077万元、释放闲置厂房3036平方米,取得了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该案也因此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在强化“府院联动”的同时,镇江中院也十分注重“市场互动”,通过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为此,镇江中院专门出台了《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管理和选任办法(试行)》《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评价办法》,重新编制了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推动成立了破产管理人协会,明确了37家中介组织和8名个人管理人资格,进一步健全管理人市场化选任和考核评级制度,有效提升破产审判工作市场化、规范化运行水平。
2019年以来,镇江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推进破产审判进程,共盘活不良资产11.1亿元、闲置厂房和烂尾楼盘24.39万平方米,释放土地资源1400亩,为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江苏法制报2020年8月6日,第A01版:要闻,本报通讯员 陈雄 本报记者 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