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播报

江苏法制报:镇江法院环资审判跨区域协作
  • 发布时间:2020-10-23 15:01

image.png

本报讯(通讯员 陈 雄 记者 翟 敏)近日,镇江中级法院与江阴市法院联合下发《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管辖区(镇江地区)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协议》,正式迈出了建立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审判工作协作机制的关键一步。

《协作协议》明确了协作任务和具体分工,建立了定人定时的联络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详细规定了跨域立案协作、巡回审批协作、审批辅助事务协作等十个领域的协作内容。此外,协议还提出双方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案件审理情况,研究讨论类案审理规范,解决协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据悉,此次协议的签署,将有力推动双方积极履行各自环境资源审判的工作职责,在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管辖区(镇江地区)形成统一、公正、高效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司法工作效能,有力保障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顺利推进,为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江苏、新镇江建设贡献了法院力量。

来源:江苏法制报 2020年10月23日 第A01版


责任编辑:zjfy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