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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播报】学习强国、江苏法治报头版:镇江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增定力添信心
  • 发布时间:2021-10-20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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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增定力添信心

镇江坐拥293.8千米全省最长滨江岸线资源,是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沪宁线重要创新创业、休闲旅游目的地城市。为保障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镇江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竭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每一个案件都是试金石。镇江法院紧扣营商环境与法院工作相关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评价指标,聚焦产业强市“一号战略”,印发“镇合意”服务品牌政策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16项重点工作,细化32项具体任务并落实到具体部门条线,今年以来,审结商事、破产、知识产权案件12771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越来越多的企业在镇江法院的主动作为下稳预期、增定力、添信心。

产权保障呵护健康发展

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慎重判处合同解除,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镇江法院持续发力。

“本案山水湾公司的违约并未根本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如果判令解除合同将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镇江中院合议庭在审理宝堰镇前隍村委会与山水湾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中一致认为。

山水湾公司经丹徒区政府招商引资,与宝堰镇前隍村委会签订多份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先期承包近900亩土地,计划投资4.45亿元用于特色农业生产开发。合同签订后,山水湾公司先后投入3亿余元用于拆迁、道路、机耕道、土地整形、生态沟渠、日光温室、苗木栽培等项目建设。后由于山水湾公司法定代表人遭遇交通事故等原因,山水湾公司多次拖延支付土地流转使用费,村委会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受理该案后,镇江中院认为,山水湾公司在争议发生前,已取得了相关部门的项目规划许可,并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用于项目建设,在案涉土地承包协议先前履行中,该公司能够足额缴纳土地承包费用,在案涉土地承包协议未约定解除条件,公司的违约显著轻微,并未根本影响村委会合同目的的实现。

本着诚实信用和鼓励交易原则,以及避免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承办法官多次下乡组织双方协商调解,最大程度降低司法诉讼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并积极为企业经营献言献策,为其后续生产经营解决了后顾之忧。该案例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民商事案例。

“9+2”开创破产审判新局面

“近年来,镇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质效不断提升,营商环境也逐步优化,破产案件不断取得新成果,成绩喜人。”省法学会副会长、省社科院院长夏锦文在论坛致辞中肯定了法院的破产审理工作。

今年4月17日,由镇江中院牵头,镇江市法学会、丹阳市委市政府共同举办了“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专题论坛,对优化破产企业注销和状态变更登记制度、加强金融机构对破产程序的参与和支持、便利破产企业涉税事务处理、完善资产处置配套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为破产案件处理注入了新动能。

打铁还需自身硬,不待扬鞭自奋蹄。2019年以来,镇江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要求,积极主动构建“9+2”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出台破产审判全流程管理等9个文件、推行“府院联动”等2项制度,不断提升破产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

有“镇江外滩第一楼”美誉的江河汇房地产项目,由于一次性投资额度过大,拖欠大量到期债务无法偿还,资金链中断,该项目被迫停工,开发商汇丰公司向镇江中院申请破产重整。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收购资产模式失败。镇江中院及时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通过引入融资的方式实现续建重整。经多轮磋商与艰苦谈判,最终确定由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融资近3亿元。

历经大半年的探索和磨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终于召开,镇江中院最终裁定批准江河汇项目重整方案。该案是镇江市首家以续建式重整方式盘活企业的案例。该项目开盘盛典如期启幕,商品房成交套数不断刷新,成了炙手可热的“香饽饽”。

内强管理勇于自我革命,镇江中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推行破产案件全流程关键节点限时办结,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从36个月压降至12个月,降幅达66.7%;外强联动助发展,镇江中院推动市政府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解决破产难题案件58件,妥善解决财产接管、资产处置、信用修复、信访维稳等问题。

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186件,化解企业债务150亿元,稳定职工1万余人,盘活土地厂房面积350万平方米。

推动握手言和促发展

“咱们公司发展前景这么好,市场占有率也不错,还是要以和为贵,尽量双方协商解决,维护好公司良好声誉的同时也能为以后的长期合作打下基础。”镇江商会调解中心驻润州法院调解工作站调解员陈开亮对被告公司委托人说。

经了解,原被告两家企业长期有业务往来,2014年,原被告签署预拌砂浆供销合同,约定原告供应砂浆2047吨,货款47万余元,被告支付了32万元,剩余货款迟迟未支付。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润州法院登记立案后,将案件分流至商会驻法院调解工作站。调解员陈开亮接手了该案,发现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迟延履行支付余款。

“我这边有两个调解方案,一是可以跟对方公司协商分期付款,但是可能要支付利息;二是一次性支付货款,不必支付利息,或者你再想想其他更好的办法?尽量和平解决。”陈开亮向被告公司提供解决方案。

说者有心,听者也牢牢记在了心里。陈开亮组织调解两天后,被告公司委托代理人促成了原告和第三人达成了合作意向,为原告方成功牵线2000余方砂浆的交易,价值近100万元。

最终,在陈开亮的倾心引导下,原告公司鉴于被告公司的诚意,决定免除其迟延履行欠款的利息,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协议。

为民营企业成长发展松绑减负,镇江法院从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上下功夫。2020年11月16日下午,镇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小夫赴城中村宣讲民法典,并对村内170多名中小企业负责人防范化解企业法律风险作专题辅导,以上率下推动法院“法官进网格”活动。

镇江法院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抗风险、稳经营”联系企业活动,成立20个联系小组,为企业复工复产、生产经营、风险防控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法院先后走访3678家企业,向企业发放疫情防控常用法律知识50问、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手册等资料,参与矛盾纠纷源头处理3154次,快调快处涉诉矛盾纠纷614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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