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表彰了200名“全国自强模范”、200个“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60名“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榜上有名,荣获“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建成全省首家残疾人专用无障碍法庭,设置“残疾人诉服”专窗,在区残联设立巡回法庭;组建青年法官助残服务团、助残联络员等五支专业团队,建立诉讼绿色通道,推行“预约立案+上门服务”;加大对工伤、交通事故等与残疾人密切相关法律的普法力度……多年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依法主动扶残助残工作摆在司法为民、司法关怀的关键位置,紧盯残疾人诉讼需求、持续创新工作方法,为残疾人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助残领域走出一条特色道路。
“无碍”诉服获得“无声”肯定
在一个平常的工作日,润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柜台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这位当事人没有带诉状,当工作人员询问是否需要帮助时,也一直没有开口说话,只是比划着手势。
工作人员迅速捕捉到他的特殊需求,拿起手机输入文字:“请问有什么需要帮您的吗?”屏幕上的对话由此展开。
在无声的交流中,工作人员了解到,前来申请立案的原告张某和被告李某都是聋哑人,两人之间因借贷引发纠纷,多次追索不成后,张某只好来到法院寻求帮助。
为方便张某参与后续诉讼,工作人员先是通过“面对面”发放立案须知宣传材料、微信“点对点”发送诉讼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等方式,一次性向张某告知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证据,避免其来回奔波,随后又请公益律师就诉状书写为其作进一步的指导。
暖心的诉讼服务为原本不知所措的张某缓解了不少紧张和焦虑的情绪,也让张某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临走时,张某又比划起了手势,他指着工作人员制服上的法徽,竖起大拇指。
“指尖的肯定”并非偶然,而是润州法院“无障碍诉服”的日常剪影。
自2013年建成全省首家残疾人专用无障碍法庭以来,这座“暖心港湾”持续升级:残疾人权益保障调解工作室、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涉残案件巡回法庭相继设立,“残疾人诉服”窗口配备语音交互系统、大字版诉讼指南、同步字幕显示等设施,划定残疾人专用车位,对残疾人必经台阶全部改造斜坡化,拐杖、轮椅、助行器等器具一应俱全……三年来,该院针对特殊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口头立案、上门立案、专业手语翻译等“一案一策”精准诉服103次,残疾人在诉讼过程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合力破除隐形“门槛”
隆冬的寒风中,某商业银行门前却暖意涌动。随着工作人员按下升降平台按钮,轮椅在遮阳雨棚下平稳升至营业厅入口。
“这个无障碍通道很方便,真是谢谢你们了!”2024年12月底,润州法院行政庭法官夏莹带着检察院、残联、相关部门代表组成的“验收团”回访,并请来残障志愿者现场实测,加装的设施得到了志愿者的好评。
此前,检察院因相关部门未履职督促银行完善无障碍设施,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面对“相关部门是否具有监管职责”的争议,夏莹没有简单判决,而是耐心释法明理:“督促建设单位履行配套义务,正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在她的协调下,该部门主动向区政府专题汇报,最终促成银行实施拆除部分花坛、加装升降平台、一键呼叫设备等多项改造。
这样的“解题思维”在外地市民姚先生的案件中体现得更为深刻。在镇江换乘公交时,姚先生持《残疾人证》上车却遭到拒绝,司机要求其办理本地优惠卡。
这场因“一纸证件”引发的纠纷,最终在润州法院的判决中明晰了权利边界——判决公交公司赔偿姚先生交通、餐饮费用,并明确“残疾人证即享有免费乘车权”。
案子虽小,但关乎残疾人的出行权益。判决后,润州法院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只认卡不认证”的旧规升级,旨在用更贴心、更优质的服务来回应特殊群体的需求。
从公益诉讼破解公共服务场所“隐形门槛”到司法建议推动残疾人乘车优惠系统升级,润州法院将“末端解纷”与“前端治理”紧密衔接,与区残联共同制定《关于开展残疾人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以残障人士权益保护调解工作室为依托,定期邀请残联工作人员与法官共同开展法律咨询、诉讼引导、调解化解等工作,并将司法关怀延伸至法庭外,联合镇江市残联建立市、区两级“残障人士法律服务中心”、“残障人士诉讼服务联络站”,定期指派法官驻点提供咨询、指导调解。
让法律知识“看得见”
5月13日,全国助残日前夕,一场特别的法治课在镇江市特教中心开讲,在手语老师的协助下,润州法院干警以“看得见”的方式,将未成年人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校外风险提示等法律知识转化为生动故事,让学生们对未成年人的权利与义务、法律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互动环节中,法院干警根据特殊学生的认知能力和特点,设计了试穿法袍、敲击法槌等活动,学生们踊跃参与,羞涩的笑脸、竖起的大拇指无不透露着他们心中的喜悦。
特殊群体更需要法治的铠甲。司法实践中,不少残疾人因法律知识欠缺、认知能力有限,更容易遭受不法侵害,也更容易受教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帮助残疾人了解法律知识,不仅有助于残疾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为此,该院先后组建“青年法官助残服务队”“助残法律服务团”“司法助残联络员”等专业队伍构成的助残服务网络,通过巡回审判、送法进校园进社区、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残疾人走进诉服中心、无障碍法庭等形式,加大对工伤、交通事故等与残疾人密切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下一步,润州法院将持续关注残疾人群体,以更向前一步的司法服务,更好地依法维护他们的权益、回应他们的诉求,并加强与民政、残联、工会、街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全社会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关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成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