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殴打前妻男友 获刑
  • 发布时间:2011-12-19 00:00
 

 

  一名男子得知前妻与他人重新恋爱后,竟然心生怨恨,伙同他人一起殴打前妻男友。日前,这名男子被丹阳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今年36岁的刘某是丹阳后巷人,10多年前与黄某结婚。起初夫妻感情尚可,后来因为家庭琐事而争吵不断,去年协议离婚。

  刘某在离婚后得知前妻与他人重新恋爱后,一直心怀怨恨。在打听到前妻恋爱对象张某的工作单位后,今年6月,刘某邀约朋友前往张某单位,将张某从宿舍门口带走,殴打张某,致张某受伤。刘某还将张某带至朋友暂住地看管。当晚九点多,公安机关在接报后顺利解救了张某,并将刘某抓获。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