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开心吃宵夜 岂料冲动吃官司
  • 发布时间:2012-04-06 00:00
 

    2011年7月11日凌晨3时许,赵某某、侯某某、李某等人至本市东吴路某烧烤店吃宵夜,吃完后赵某某对店主说不打算结账,被店主认为玩笑话后应允,随即三人准备离开被店主拦下,双方发生口角。后三人伙同他人持木棍、铁锹等殴打店主及该店员工,致店主轻伤。案发后,三被告人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近日,被告人赵某某、侯某某、李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判处缓刑。

    这三名年轻人本是开开心心去吃宵夜,岂料吃得一场官司收场。冲动是魔鬼,如果他们当时能够冷静一点,完全可以避免此事的发生。如今,他们只能用无知去承担沉重的法律后果。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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